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试用期内经考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及时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行使法律赋予的用工自主权,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
张女士来到某贸易公司从事财务主管工作多年,期间工作表现良好。随后在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与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能“任性”调岗,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用人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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