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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家公司技术入股踩过3亿坑,科技公司的股权设计方法
2020-07-13 22:17:09 | 技术入股 , 股权设计

对于高科技公司而已,技术就是核心竞争力。

一个股东出钱,另一个股东出技术,这样的合作也比较常见。

可是高科技公司的股权设计怎么做?

 

为了提供靠谱的内容,“股权道”研究了6家公司采用技术入股的案例,他们踩过的6种坑,代价超过3亿元,其中涉及50多场官司。

 

第一种坑,非专利入股只拿到使用权

北京公司和东北公司合作,北京公司出钱,东北公司出非专利技术,采用64的股权结构。

出钱的股东持股60%,预计投资4亿元;出技术的股东持股40%

 

可是,东北公司说自己只提供技术使用权入股,5年后又拿同样的技术去另一个地方和别人合作,这是要成为竞争对手?

那时北京公司已投资近1亿元,这些钱都变成了生产线,而东北公司的技术却完好无损在自己手里?

 

出钱的北京公司不愿意了,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作。

法院虽然支持解除合同,但已投资的近1亿元都花没了,能退回来吗?

法院说只能公司清算,变卖生产线,看能值多少钱?

可是,公司清算,变卖生产线,得折腾到何时?

所以,北京公司虽然赢了公司,但已投资1亿还是打水漂了。

 

别人交了1亿的高额学费,怎么避免踩这样的坑?

专栏里介绍了非专利入股需要三步操作,一步都不能少。

 

第二种坑,专利入股只拿到使用权

前面的案例是大公司的合作,出钱的股东投资1亿打水漂。

而另一家上海公司是两人合伙创业,大股东出钱持股55%,小股东出技术持股45%

大股东投资200万花没了,但小股东负责的技术还问题多多。

大股东不服气,要求小股东把专利转给公司,但打官司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因为他们的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写的不一样,法院确认是现金出资不是技术入股,所以不需要把专利转给公司。

 

可如果小股东拿专利去和另外的人合作,和公司成为竞争对手怎么办?

专栏里介绍了专利入股也需要三步操作,少一步都会出问题哦。

 

第三种坑,给了股权只拿到假技术

另一家浙江公司,两人合伙创业,大股东有钱,小股东有技术。

第一轮合作采用73的股权结构,出钱的大股东持股70%,出技术的小股东持股30%,这符合大师们说的最优股权结构吧?

 

可所谓的最优股权结构,就如小朋友相信童话故事般美好。

而股权分配并不是童话故事,不是你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

小股东觉得30%太少了,不愿意把技术放到公司里,自己去另外申请专利了。

可技术对公司实在太重要,为此大股东同意调整合作方案,股权结构改成大股东持股51%,小股东持股49%

 

小股东的持股比例增加了,他会把心思放到公司吗?

小股东在上轮合作中已经对大股东心生不满了,在新的股东协议里给大股东挖了坑,股东协议写投入公司的是过期专利,大股东根本不知道。

后来发现小股东又自己去申请专利,去打官司才知道,原来大股东被小股东用假技术给坑了。

 

还有另一家上海的化学品公司,小股东用非专利入股,持股35%

后来自己又拿技术去申请专利,公司要求他把专利转给公司,但并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说无法证明两个是同一种技术

 

两家都是给了股权却没拿到技术,怎么办?

专栏里介绍保护出钱方股东不踩这种坑的6招。

可如果出技术的股东也被坑了怎么办?后来会介绍,从不同人的角度考虑是不一样的,那些喜欢用免费模板的人,会不会把自己装进坑里哦?

 

第四种坑,给了技术还要赔钱

上海娱乐设备公司,说好小股东是用技术入股,持股45%的。

但为了方便办工商手续,在公司章程写的是货币出资,而小股东用来缴付出资的钱是大股东给的。

正是因为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的约定不一样,为后面的纷争埋下大坑。

 

小股东已经把技术交给公司使用,但后来两人闹翻了,大股东说小股东是现金出资,而且钱是大股东给的,所以要求小股东还给他22.5+多年的利息,还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所以小股东既提供了技术,还要额外再付钱,而且要付多年的利息。

幸好小股东的注册资本只是22.5万,如果注册资本更多踩的坑不是更大?

 

也许很多技术入股的公司都采用了类似的操作,在股东没闹翻时都没事,到闹翻时悲剧了。

如果你是技术股东,也采用了类似的操作,趁还没闹翻赶紧把漏洞补上吧,等闹翻时可能要赔几十几百万哦。

专栏里有提供了弥补这种漏洞的方法。

 

第五种坑,出钱出技术8400万打水漂

深圳公司和山西公司合作两个项目,深圳股东投资现金6300万和技术2100万,共持股37%

虽然深圳股东已提供了技术,却一直无法完成技术入股手续,后来被迫把2100万技术免费送,居然还被要求再付900万违约金。

 

深圳股东被迫无奈想要止损退出,打算以1元卖股权。

可是居然退出不成,然后花4年打了14场官司,两个项目2.3亿的投资也都打水漂。

这家出技术的深圳股东被坑得有点惨哦,投入的技术被套牢了,钱也没了,还要赔钱打官司,还有人被进入失信名单了。

别人交了近1亿的学费,怎么避免踩这样的坑?

专栏里提供了5种技术入股的变通处理方法。

 

第六种坑,为技术退出打9年官司

云南的药业公司,小股东用技术入股持股35%,合作后10年决定退出。

已经签了退出合同,而且合同写得挺详细的。

 

可是,小股东的技术关系重大,有人拿到小股东的股权后却不愿意放走技术了。

而退出合同有地方约定不清楚,正好给了别人利用的机会,原公司一直拖着不给办退出手续。

由于药业的特殊性,不能成功从原公司退出,小股东的新公司就无法完成注册手续。

他们为此打了9年官司,最后也只是得到法院有限的支持,小股东的新公司能不能顺利开业还未知。

 

人生最宝贵的9年就这样白白浪费了,9年时间+打官司的钱和精力+9年无法开业的损失,这是多大的代价?怎么避免踩这样的坑?

专栏里提供了从保护出技术股东角度不踩坑的5

 

七、股权道点滴思考

前面共有6家公司的案例,有两家被坑的有点惨的还是大公司,各自损失金额接近1亿元,一个是北京公司出钱被坑了,另一个是深圳公司出技术被坑了。

 

7.1 大公司为何还踩大坑?

两个被坑的项目各计划投资2-4亿,加起来是6亿多元,有人说不信案例是真的,难道他们没有律师吗?

你可以不信,但这是我们查到的法院判决案例。

他们有没有律师我们不知道,但就算有律师也有不同水平的。

每种专业都会有水平不同的人,就比如汽车有劳斯莱斯、也有夏利一样,并不是汽车就只有一种。

 

再说了,多数企业都到打官司才愿意给律师付钱,不打官司时为合同付几千块都赚贵,更不要说付几十万了。

比如投资1亿的项目,起草合同律师要收10万、20万,你愿意付钱吗?有多少人愿意付这钱呢?

很多人只想要免费合同,你不愿意为合同付费,律师又怎么可能为此投入精力呢?懂的人就知道,为把合同做好需要多高的水平,差一个字都可能踩到1亿的坑。

到打官司时付50万、100万都愿意,可那时签过的合同还能改吗?得了不治之症是无药可治的。

 

7.2 错把谬误当真理

比如很多人都把持股67%有绝对控制权当真理,但前面介绍过退出机制的案例,有持股20%的小股东,就把持股80%的大股东踢出局了。

看过“股权道”付费内容的朋友也知道,有人持股90%被判没有控制权。

流行的东西与真理无关,也许是方便收智商而已。

 

7.3 技术入股的复杂性

前面那家浙江公司,出钱的大股东吸取上次的教训后,但另外成立新公司还是被小股东坑了。

而后面那家云南公司,退出合同规定详很仔细,只是漏了看起来无关紧要的地方,却导致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小股东花了9年打官司都还没了结。

 

由于技术的复杂性,而股权又是影响终身的,如果需要采用技术入股,建议给予足够的重视,让律师和懂技术的人员充分沟通,把关键环节弄清楚再准备合同,不要随便把事情甩给某个人就完事了。这可是影响到企业终身的,等到后悔药时已经晚了。

后悔药太贵,前面几家的后悔药加起来至少超过3亿了。

 

7.4 用对方法才能解决问题

有人一出问题就赖股权结构,前面踩过坑的公司,用过73645149653563375545的股权结构。

73是大师们说的最优股权结构吧,可为什么还是不行呢?

 

也有大师说,给了股权拿不到资源,所以不要把股权出资源的人。

可前面的案例里,有给了股权拿不到技术的,也有给了技术被出钱的股东坑了,退出机制的案例还介绍过给了股权拿不到钱的,所以出钱、出技术的股东都不要了?把股权都留给自己好了?

 

比如有人脚痛,把脚砍了就不痛了?下次头痛把头也砍了吗?

明明是自己水平问题,又赖股权结构或资源,连问题都没搞清楚,不踩坑才怪了。

 

高明的营销总是比靠谱的招数更容易让人相信,我们研究这么多法院判决案例,就是为了找到靠谱的方法,留给有眼光的朋友,而不是那些听起来激励,用起来没用的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