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思考招聘流程中的一个问题,本人在做招聘的过程中,喜欢学习相关的招聘理论知识,也总是会查找一下招聘实操性的文章来阅读,借以提高自身的招聘能力,其中,看到过不少文章介绍,招聘面试技巧有这样一个建议:复试的时候最好提供3个候选人给部门负责人或老板选择,其中要有一个条件相对差一点的作对比,这样便于做面试决策,推荐成功率也就会更大。看完这个建议,我也是深信不疑,并且学以致用。然而近几年的实际招聘经验让我发现,很多部门负责人和老板都不喜欢面试太多的人,巴不得只面试一两个,甚至面试一个适合的之后,后面即便还有人推荐给他们,他们也不愿意面试了。我仔细一想,也是,既然招到了合适的,何必再面,况且,近几年通过这种高准确的推荐,只面试一个就录用的人,在公司的表现和公司的评价都不错。所以这一现象让我开始思考上面这个建议的实用性了。
理论上,这个建议是比较合理的,作比较有助于更快的决策,三个选择不多不少,有一个差一点的可以突出一下其他合适的人选,但仔细一想,面试的每个人我们都应该认真对待,既要对公司负责,也要对候选人负责。对于那个拿来作比较的候选人,这是多么残忍,这么做多浪费双方的时间,合适就面,不合适就不要面,因为要做比较而面这个理由确实不合理。就像买衣服一样,看中了,价钱也合适就买了,何必为了促使自己做决定,强行去试一件没看中或者不合适的衣服。再者,推荐面试的候选人合不合适,也能反映招聘负责人的业务能力和岗位解读能力,同时推荐一个优秀的,一个差的,那会让别人怎么看待你的业务能力,你这是怎么推荐的,差距这么大,全凭运气的吗?第三,针对一些通用岗位,确实候选人之间业务能力相差不大的,可以适当的推荐2-3个人作比较,这个比较主要是眼缘、性格和候选人自身特质方面。这样对于面试决策是有一定帮助。
所以针对书本上的建议,我觉得也是要视情况对待,不能一概而论,搬来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