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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思考之十二:市场竞争让消费者获益
2018-11-26 15:32:28 | 经济学 , 市场竞争
  垄断的意思是指某一个厂商控制了市场的情况。垄断是经济学的一个术语,有卖方垄断与买方垄断之分。卖方垄断是提拱商品的厂商用商品占有了整个或者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消费者只能从这个厂商购买商品。卖方垄断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选择余地,只能从这个厂商购买商品,另一种是有选择余地,但是消费者愿从这个厂商购买商品。买方垄断的情况与卖方垄断的情况恰恰相反。

  在市场中垄断的情形有四种:一种是资源垄断;二种是行政垄断;三种是技术垄断;四种是寡头垄断。资源垄断,顾名思义就是控制着市场上的原材料、供应资源、进货渠道、销售渠道,阻止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一种垄断。行政垄断是指依靠政府行政管制或者相关法律法规,只允许跟政府有相关联的厂商来经营的,并且阻止、限制其他竞争对手进入市场的一种垄断。技术垄断是凭借厂商的高科技产品,领先于竞争对手的产品,从而获得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一种垄断。寡头垄断是只有少数几家厂商供给该行业全部或大部分产品,每个厂家的产量占市场总量的相当份额,对市场价格和产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的一种垄断。

  总而言之,垄断的表现形式是厂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是市场中的唯一供给商,并且在这一市场处于绝对的支配地位。所以,就诞生了垄断。厂商垄断就是市场中的“老大”,是“主角”,其他竞争对手处于“配角”地位。哪个厂商在市场中拥有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的份额,那么现在很多国家认为其是垄断了市场。举例来说明一下“垄断”这种行为:

  一,中国在秦朝时,商鞅变法后,由秦政府控制山泽之利,实行盐铁专卖。这是盐铁的垄断经营。
  二,在西汉武帝执政时期,大臣桑弘羊提出“垄盐铁”的建议,于是西汉政府对盐、铁、酒实行专卖制度。这是盐、铁、酒的垄断经营。
  三,三国时期的魏国、蜀国、吴国实行盐铁专卖制度。西晋、东晋也实行盐铁专卖制度。这是盐、铁的垄断经营。
  四,唐“安史之乱”之后,财政入不敷出,实行盐铁专卖制度。这是盐、铁的垄断经营。
  五,宋朝、元朝、明朝、清朝对铁实行征税制后,但对盐这种产品一直实行盐专卖制度。这是对盐的垄断经营。汉朝时管理盐铁专卖的机构是“大司农”。唐朝管理盐铁专卖的机构是“尚书省”,后设“盐铁使”管理。宋朝管理盐铁茶专卖的机构是“太尉府”,设有“盐铁使”管理。元朝管理盐铁专卖的机构是中书省。明朝、清朝管理盐专卖的机构是尚书省的“户部”。管理盐铁专卖的官员在唐朝前期名为“盐铁转运使”,唐朝后期名为“盐铁使”。宋朝管理全国财政的机构是“三司使”,分盐铁、户部、度支三个部门,设盐铁副使、户部副使、度支副使。其中盐铁副使是管理盐铁专卖的官员。元朝、明朝、清朝管理盐专卖的官员名为“转盐运使司盐运使”,可简称为“盐运司”。

  所以说,在中国古代,当时政府对一些很重要的,影响国计民生的商品进行垄断经营。外国历史上垄断经营的公司有:
  一,荷兰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2年,存在时间达197年之久。它主要是垄断对东方国家与地区的贸易。荷兰西印度公司。成立于1621年,存在时间达179年之久。它主要是垄断对非洲、美州的奴隶与贵金属贸易。
  二,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存在时间达258年之久。它主要是垄断印度的贸易,还有是垄断中国烟土贸易。
  三,法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64年,存在时间达55年之久。它主要是垄断印度、东非、东印度群岛的贸易。

  中国的垄断行业有如下:

  一,电信行业。为了不让电信行业出现一家独大,国家把电信行业分为中国电信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中国联通公司,现在还有中国网通公司、中国铁通公司、中国卫通公司。还存在一些地域性的电信运营商。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电信领域,就是不想让电信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二,电力行业。为了不让电力行业出现一家独大,国家把电力行业分为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建设公司、中国能源建设公司、神华能源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公司、兖州煤业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公司、华电国际电力公司、大唐电力公司、国电集团公司等。还存一些地域性的电力公司。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电力领域,就是不想让电力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三,烟草行业。烟草行业有专门的政府管理机构“烟草专卖局”管理,这个机构作用跟古代盐铁专卖机构差不多。中国烟草总公司是一家独大的烟草公司。存在一些地域行政垄断的烟草公司,如上海烟草集团公司、红塔烟草集团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公司、浙江中烟工业公司、湖北中烟工业公司、贵州中烟工业公司、福建中烟工业公司等。烟草这个行业是很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由于实行烟草专卖制度,是严格禁止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的行业。当然,以后的政策是否会有“破冰之旅”,暂时不可预知。

  四,石油行业。为了不让石油行业出现一家独大,国家把石油行业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化集团公司。还存在少量的地域化石油公司。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石油能源领域,就是不想让石油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五,自来水行业。在中国比较大的自来水公司是中国水务集团。中国没有全国统一的自来水公司,绝大部分自来水公司都是各省、各市、各县的地方性自来水公司。这种行政垄断不是国家级的行政垄断,而是地方县市级别的行政垄断。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自来水领域,就是不想让自来水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六,天然气行业。为了不让天然气行业出现一家独大,中国现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天然气集团,还有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外资公司有新奥(中国)燃气投资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天然气领域,就是不想让天然气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七,铁路行业。铁路行业是个典型的行政垄断行业。从1949年建国开始,一直到2013年,中央部委就有一个正部级单位叫“铁道部”,2013年改革后,把“铁道部”取消,相关职能并入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下设“国家铁路局”。并且成立了中国铁路总公司,这是一家独大的行政垄断的铁路行业公司。现在中国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铁路领域,就是不想让铁路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八,航空行业。为了不让航空行业出现一家独大,中国现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上海航空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四川航空公司、中国联合航空公司。还有民营的奥凯航空公司、鹰联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现在国家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航空领域,就是不想让航空行业受行政垄断的影响。

  九,食盐行业。我国实行食盐专营制度,主管全国盐业工作的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下设机构“消费品工业司”。地方有省级盐务管理局、市级盐务管理局、县级盐务管理局。并且有专门的行政法规《食盐专营办法》管理。同古代盐铁专卖制度相似,是典型的行政垄断。央企有中国盐业总公司,地方省市有政府经营的盐业公司。2016年,《深化经济改革重点意见的通知》上对盐业改造的表述为:出台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食盐生产批发管理体制、食盐政府定价机制、食盐储备体系等改革。综上文字所述分析,在现阶段,政府在食盐专营的制度的改革中摸索中前行。

  对于食盐这种人们必需品的行政垄断无可厚非。对国防工业的行政垄断于国家安全是有利的。对地球上稀有金属、稀有元素的行政垄断是必须的。其他的行业行政垄断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现在,我国政府正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对一些国家实行行政垄断的行业允许、鼓励、支持民营资本、外国资本进入,实施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家的未来经济发展前景是很好的。

  为了进一步反对垄断,我国2008年颁布实施了《反垄断法》。2018年3月以前由反垄断委员会管理反垄断具体工作,2018年3月反垄断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我国企业的垄断体现在行政垄断方面,国外一些企业垄断体现在技术垄断方面。

  中国开出的反垄断罚单有:
  1、2013年,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乳业企业美赞臣罚款2.02亿元,对合生元罚款1.6亿元,对恒天然罚款464万元,对多美滋罚款1.7亿元,对富仕兰罚款4800万元,对雅培罚款2012年销售额的百分之三。
  2、2013年1月4日,国家发改委对液晶面板价格垄断的企业三星罚款1.01亿元,对LG罚款1.18亿元,对奇美罚款9441万元,对友达罚款2189万元,对中华映管罚款1620万元,对瀚宇彩晶罚款24万元。
  3、2014年,国家发改对垄断性企业案件罚款:其中汽车垄断案3件,共处罚款超15亿元;保险业垄断案1件,共处罚款1.1亿元;水泥垄断案1件,共处罚款1.14亿元;眼镜垄断案1件,共处罚款1957万元。总计罚款约18亿元。
  4、2013年,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茅台公司、五粮液公司罚款4.49亿元。
  5、2014年8月20日,国家发改委对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的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12家日本企业罚款约12.4亿元。
  6、2014年,湖北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车企奥迪罚款2.4858亿元。
  7、2014年,上海发改委对价格垄断车企克莱斯勒罚款3168.2万元。
  8、2014年,江苏省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车企奔驰公司罚款3.57亿元。
  9、2015年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美国高通公司罚款60.88亿元。
  10、2015年9月10日,广东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东风日产罚款共计1.4242亿元。
  11、2016年8月15日,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重庆新日日顺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家电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重庆海尔电器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三家公司合计罚款1234.8万元。
  12、2016年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罚款1.1852亿元。
  13、2016年12月23日,上海发改委对价格垄断的车企上海通用汽车公司罚款2.01亿元。
  14、2017年8月3日,国家发改委对实施了直供电价格垄断协议,由山西省电力协会组织的大唐、国电、华能、华电4家央企发电集团山西公司,漳泽电力、格盟能源、晋能电力、西山煤电4家省属发电集团,以及15家发电厂共23家电力企业共计罚款7288万元。
  15、2017年9月8日,国家发改委对参与PVC价格垄断的君正集团公司罚款2947.8万元,亿利洁能公司罚款2060.98万元,鄂尔多斯公司罚款1937.55万元。
  16、2018年1月12日,上海市物价局对价格垄断的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罚款约237万元。
  17、2018年3月8日,江苏省物价局对手机价格垄断的vivo江苏总经销商罚款698万元。
  18、2018年5月14日,上海市物价局对价格垄断的上海韩泰轮胎销售有限公司罚款217.52万元。

  外国开出的反垄断罚单:
  1、2004年3月,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微软公司罚款4.97亿欧元。
  2、2006年7月12日,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微软公司罚款2.805亿欧元。
  3、2008年2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微软公司罚款8.99亿欧元。
  4、2008年12月16日,美国司法部对液晶显示器价格垄断的LG公司罚款4亿美元,对夏普公司罚款1.2亿美元,对中华映管公司罚款6500美元。
  5、2009年5月,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英特尔罚款10.6亿欧元。
  6、2015年4月30日,美国司法部对零部件价格垄断的日立汽车系统公司、松下公司罚款共计8300万美元;对天合公司罚款710万美元;对日本矢崎公司、日本精机公司、李尔公司、奥托立夫公司罚款共计1.87亿美元。
  7、2016年11月13日,欧盟委员会对锂电池价格垄断的日本索尼公司罚款2980万欧元,对日本松下公司罚款3890万欧元,对日本三洋公司罚款9710万欧元。
  8、2017年6月27日,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谷歌公司罚款24.2亿欧元。
  9、2018年1月24日,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高通公司罚款9.97亿欧元。
  10、2018年7月18日,欧盟委员会对技术垄断的谷歌公司罚款43.4亿欧元。

  通过数据统计显示,中国政府对企业的反垄断罚款主要偏向于价格垄断的处罚。美国政府对企业的反垄断罚款主要偏向于价格垄断的处罚。欧盟对企业的反垄断罚款主要偏向于技术垄断的处罚。总的说来,各国都不想让企业处于绝对垄断地位,因为这样会对本国的一些企业不利。垄断与竞争是一种相对立的关系。

  垄断的利弊分析:

  一,利的方面;
  1,垄断排除了其他竞争关系,处于绝对支配地位。
  2,对生产、销售、定价,有绝对的分配权、话语权、决定权。
  3,市场供需关系的对其影响不太。
  4,产品与服务不愁销售。
  5,获得稳定的利润。
  6,可以统一规划,进行规模化大生产。
  7,资本雄厚,可以做一些浩大的工程项目。

  二,弊的方面;
  1,成本高,效率低。
  2,不利于提高生产质量。
  3,不利于创新。
  4,阻止了更多的企业参与竞争,减少了社会上的就业岗位。
  5,向垄断企业征的税金要远远少于向竞争企业征的税金。
  6,不利于产业升级与技术更新。
  7,阻碍了自由贸易。
  8,消费者没有选择的余地。
  9,消费者需支付更多的钱,提高了生活成本。
  10,响应市场缓慢,工作拖延,浪费时间成本。
  11,消费者会要支付一些不必要的费用。
  12,在全球范围内缺乏竞争力,不利于企业成长与发展。
  13,商品长期存货不足。
  14,“店大欺客”现象严重。结论是垄断对企业有利,对消费者不利。

  竞争利弊分析:

  一,利的方面;
  1,使商品供给多样化。
  2,让消费者购买到价美物廉的优质商品。
  3,消费者有更多的选择。
  4,有利于提升企业竞争能力。
  5,有利于企业创新。
  6,厂商的核心价值观,会以顾客至上为主。
  7,淘汰落后产能与管理落后的企业。
  8,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9,增加了就业岗位,提高了就业率。

  二,弊的方面;
  1,商品供过于求。
  2,市场竞争激烈,没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会被淘汰。
  3,厂商不得不加大研发力度,在技术上赶超其他企业。
  4,厂商不得不提高学习能力,以适应市场的需求。
  5,在生产、销售、定价方面以市场需求为主导,不能任意生产、定价,任意生产会导致库存成本过高,任意定价会导致商品销售不出。结论是竞争对企业不利,对消费者有利。

  厂商之间的竞争使得产品的产量增加,产品价格因此而下降。厂商对市场的垄断,则没有竞争对手,于是减少产量从而提高价格,没有竞争,消费者购买商品会贵很多。商品价格越低,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就越大,所以,在完全竞争状态下的产品供给是越多的,于是需求也越多。而在垄断状态下的产品供给减少,商品的价格水平更高,需求减少。

  作者简介:李文武,著名管理学家。《博锐管理在线》《中华品牌管理网》《中国管理传播网》等知名管理网站专栏作家。又是多家媒体与网络作家。研究:历史、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