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与恒大之争已达成和解,让FF面临生死边缘的纷争暂告一段落。
竹子现写本文,不为八卦,只希望从他人的经历中学习,避开他人踩过的坑。
注:本文的主要资料来源于恒大健康公告、FF公众号文章、FF内部邮件、贾跃亭的发言、腾讯“棱镜”微信公众号对仲裁裁决书的翻译等。
一、贾跃亭、FF、恒大纷争过程
关于贾跃亭、FF、恒大健康间的纷争过程,我们整理出以下示意图:
二、恒大投资FF的主要条款
贾跃亭、FF、恒大方三方于2017年11月30日签订的系列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2.1 融资金额
恒大健康通过时颖有限公司(Season Smart Limited)出资20亿美元+贾跃亭实际控制的Faraday Future(简称FF) 原股东以技术资产及业务入股,组成新的合资公司( Smart King Ltd.)。
公司投后总估值44亿美元,投前只有14.7亿美元?
贾跃亭说:估值给出了极大的优惠。
FF研发总负责人说:价值被低估了至少一半。
2.2 实行AB股的双层股权结构
在新公司Smart King,恒大方的时颖持股45%,贾跃亭方持股33%,另22%预留作员工股权激励。
恒大方的是1股1票,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贾跃亭方是每股10票,员工股权激励部分无投票权。
但是,当管理层不能按协议履行职责时,贾跃亭方的投票权将被回转到恒大。
贾跃亭说:2017年10月接到恒大的电话表示有兴趣投资FF。
当时提出:股权和经济利益都可让步,但绝不能出让公司控制权,这是FF的生命线,京东或者阿里巴巴创始人的超级投票权也就是AB股模式成为谈判的基础。
注:竹子研究过的多家AB股公司都是上市后才实行AB股的,在上市前实行AB股的公司数量为0。
也许因那些公司都接受了专业投资人的投资,专业投资人聪明又专业,不太可能在上市前允许采用AB股而给创始人超级投票权。
不仅不给创始人超级投票权,很多公司的投资人还要求随售权、回购权、连带并购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权、重大事项一票否决权等特殊权力...
而在上市后投资人可随时套现走人,他们也就不在乎谁来掌控公司了,所以同意给创始人超级投票权?
Smart King接受恒大投资能采用AB股模式,是贾跃亭对控制权的意识很强?有足够的谈判筹码?还是让出足够多的利益?或是恒大觉得FF很有吸引力?或其他…?
现实中,如果创始人希望用小股份控制公司,而其他股东又不同意采用AB股,则需要更复杂的设计。
2.3 董事会和管理层
Smart King董事会共有7名成员。
其中,恒大派出两名董事,中国恒大总裁夏海钧担任董事长,恒大健康的董事会主席时守明任董事。
贾跃亭方派出五名董事,未经证实的说法是,贾跃亭方在董事会有一票否决权。
其实,如果董事会是按过半数通过的规则,且恒大方无一票否决权,则不管贾跃亭是否有一票否决权,董事会都由贾跃亭方说了算。
因没看到具体的公司章程,真实情况未必如此,也可做其他设计。
未经证实的消息:协议约定贾跃亭担任Smart King和旗下实体公司FF的CEO,期限达到15年之久。
恒大虽是Smart King的第一大股东,但不得参与FF的经营管理。
2.4 付款时间
(1)2018年5月已付8亿美元。
(2)2019 年12 月31 日前分期投资6亿 美元。
(3)2020 年12 月31 日前分期投资6亿 美元。
2.5 恒大的三重保护
作为支付20亿美元投资款的条件,恒大设立了三重保护:
(1)三方签署《股权质押协议》,将FF的绝大部分股权质押给恒大。
(2)三方签署《资产抵押协议》,将洛杉矶总部和汉福德的工厂抵押给恒大。
(3)三方签署《知识产权质押协议》,将FF的知识产权质押给恒大。
在爆发冲突前后,恒大已经完成对上述质押、抵押利益的资产保全。
2.6 恒大的融资同意权
协议规定:在正式IPO之前,FF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包括回购、赎回、转股、并股、拆股等多种方式),均需提前得到恒大的同意。
就是包括借款也要恒大的同意哦。
发生争议后FF方申请仲裁:要求禁止的恒大方融资同意权。
还规定:FF的独立上市也要恒大方同意。
三、关于补充协议
恒大方说:FF股东提出8 亿美元已基本用完,要求提前支付7 亿美元,所以签补充协议。
而贾跃亭方说:恒大试图获得对FF中国和FF所有IP的控制权及所有权,主动提出签订补充协议,同意提前付7亿美元。
谁说的是真是假,朋友们可自行想象哦。
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事实是已于2018年7月18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3.1 恒大提前支付7亿美元
(1)2018年7月31日支付3亿美元。
(2)2018年10月31日支付2亿美元。
(3)2019年1月31日支付2亿美元。
3.2 增加恒大的控制权
补充协议改变了恒大不能参与任何经营管理的约定,增加包括:
(1)将FF中国公司名改成“恒大法拉第未来”。
(2)恒大一方出任FF中国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3)恒大有权委派FF中国的高管等。
3.3 要求贾跃亭辞职和转股
(1) 贾跃亭辞去他在FF系列公司的董事和副董事长职务,并提供让恒大满意的“辞职”证据。
(2)贾跃亭将自己持有FF的全部股权一次性转到让恒大满意的第三人名下。
股权转让在补充协议签署后30天内完成,且需提供证据让恒大相信他不再是FF的实际控制人。
补充协议还提到,此次转股还要考虑到相关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的要求。
四、涉及的仲裁和诉讼事项
4.1 在争议的一个多月内,FF与恒大的纷争多达6项:
(1)2018 年10 月3 日,FF在香港提出仲裁,要求:
A. 禁止恒大使用“融资同意权”。
B. 解除与恒大的所有协议。
(2)FF提出7亿美元融资的紧急仲裁, 2018年10月25日公告获支持5亿美元融资。
(3)2018年11 月 7 日,就FF强行赶走恒大派的出纳员,阻止恒大财务人员进场审查,恒大提起反诉。
(4)2018 年 11 月 12 日,FF再申请紧急仲裁,要求剥夺恒大的资产抵押权。
(5)2018年11月13日,FF声明:
紧急仲裁支持5亿美元的融资,并由恒大承担约590万港元的仲裁费。
但恒大未履行,FF在美国申请强制执行,并公开诉讼内容和仲裁书。
(6)2018 年 11 月 17 日,员工股东在美国起诉恒大。
4.2 FF申请的三次仲裁
(1)2018 年10 月3 日申请仲裁
由于恒大未按期支付应于2018年7月31日支付的3亿美元,FF要求:解除与恒大的所有协议,禁止恒大的融资同意权。
但由于整个事情较复杂,仲裁可能需要数月才能有结果,可FF的钱已经难以支撑了。
(2)7亿美元融资的紧急仲裁
为解燃眉之急,Smart King申请紧急仲裁,请求允许寻求7亿美元的替代性融资。Smart King并承诺不稀释恒大的股权,融资估值不低于恒大投资时的44亿美元。
由于Smart King在目前的资金状况下濒临破产,为保护恒大等所有股东的共同利益,仲裁员允许Smart King进行有条件的融资:
新股融资的估值不得低于恒大投后估值,恒大享有新股的优先购买权。
对外融资金额,由原申请的7亿美元调整至不超过5亿美元。
紧急仲裁费由恒大承担75%,约590万港币。
当时两方都说仲裁获胜,FF说恒大的公告存在误导,混淆不同的仲裁事项。
(3)要求解除恒大资产抵押权的紧急仲裁
在上一紧急仲裁进行期间,恒大完成了《股权质押协议》、《资产抵押协议》、《知识产权质押协议》约定资产的保全,意味着FF不仅无法进行股权融资,就算想通过质押权利或抵押财产进行借款也无法进行。
FF于2018 年10 月3 日申请的主仲裁,于2018年10月18日举行听证会,恒大方顾问律所派出8位律师出席。
在此之前,Smart King临时提出请求解除恒大的资产抵押权,仲裁员拒绝说:这不属于此次仲裁事项,你们可以提起一项新的紧急救助请求。
此后,Smart King于2018年11月12日再提出紧急申请,要求解除恒大的资产抵押权。
恒大两次说仲裁被驳回。
但FF说恒大公告存在误导、混淆不同的仲裁事项,实际上不是被驳回,是转到主仲裁庭进行判定,未有结果。
而恒大以不符合条件为由拒绝付款的提法被驳回。
五、双方的主要争议
按补充协议约定,恒大应在2018年7月31日付3亿美元,但实际并未支付,这就是FF申请仲裁的起因。
5.1 关于恒大没有按期付款
贾跃亭在补充协议约定的30天内完成了辞职和股权转让。
(1)贾跃亭辞职
签订补充协议8天后的2018年7月26日,贾跃亭按协议辞去FF系列公司的董事和副董事长职位,仅留任CEO。
但恒大说,他有可能作为“影子董事”或“事实董事”,也就是幕后的实际控制人。
仲裁员说:实际控制人在中英文中的涵义稍有不同,中文的字面意思可能是实际上的控制人,英文的字面意思则是终极大股东。
现有语境下意思不明确,如恒大想说服仲裁庭,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 贾跃亭将股权转到朋友名下
FF负责资本运作的王副总裁说,恒大代表(包括恒大副总裁彭建军等三人)对其口头表示,贾跃亭只要将股份让给一个外国人代持即可,他可以保留这些股份的经济权益。
股权转让完成后,王副总裁发送股权受让人的护照和住址等证明文件后,问恒大方律师是否还需要其他的文件?
恒大方律师当时回复:这些文件已经够了。
但此后恒大并没按约付款,2018年8月21日Smart King的顾问律所致信恒大的顾问律所说,贾跃亭等已经完成补充协议的要求,并已经发送相关证明文件,提议讨论一下“恒大为何尚未付款”。
三天后,恒大顾问律所回信称,贾跃亭的转股和辞职尚未满足恒大以及相关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的要求:
(1)股权受让人的财务情况和资金来源不清晰,恒大怀疑贾跃亭的转股并未真正完成,他依旧是FF的实际控制人。
(2)广州市南沙区2018年8月21日来函表示,贾跃亭这位“失信被执行人”依旧担任FF的CEO,给FF中国业务和南沙工厂项目带来负面的影响,破坏政府对该项目的支持力度。建议恒大方核实贾跃亭是否还实际控制FF中国的业务,并建议调整他的CEO职位。
(3)FF中国的外汇账户依旧处于遭金融机构申请冻结状态,尽管恒大几经努力试图解冻FF中国的外汇账户,但金融机构对贾跃亭和FF还是有着诸多质疑。
仲裁员说:恒大过于依赖政府机关的意见,导致在判断贾跃亭提供的相关证据(辞职和转股)时不够谨慎,但贾跃亭客观上满足了恒大的要求。
仲裁员还表示:恒大方律师此前让FF相信这些文件已经够了,贾跃亭的转股和辞职已经达到补充协议中恒大规定的条件。
此后,双方多次交涉无果,恒大也未支付应于2018年7月31日付的3亿美元。
而另一边,恒大法拉第未来在2018年8月7日成立,恒大副总裁彭建军出任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
贾跃亭说:恒大不仅一再拒绝履约和付款,还多次以不同手段阻止公司对外融资。
5.2 董事会决议寻找外部融资
贾跃亭提名的董事表示,已经收到其他财团明确的投资意向。
在恒大既不付款,又不愿同意FF寻求外部融资的情况下,提议董事会表决寻求替代性融资的议案。
2018年9月21日,Smart King召开电话董事会,7位董事全部出席。
恒大方的夏海钧和彭建军投反对票,议案以5:2的多数通过。
恒大方说: FF股东利用多数董事席位操控Smart King,还没达到付款条件就要求付款,并以此为借口申请仲裁。
而贾跃亭方的回应:
(1)贾跃亭已完成补充协议约定的全部付款条件,但恒大违约拒绝付款。
(2)恒大还阻止FF接受任何来自其他方的直接融资。
恒大不应一方面拒绝付款,另一方面享受补充协议的相关权益,包括接管FF中国的大部分经营管理权。
5.3 关于资产抵押权
FF方说:按投资协议约定,如FF找到金融机构进行债权融资,恒大健康应无条件解除资产保全。
在恒大违约付款,又不同意FF对外融资的情况下,FF面临现金流危机。
恒大在知晓FF资金情况的前提下,依然恶意对FF核心资产进行保全。
日前,金融机构同意给FF贷款,但恒大再次违约拒绝解除对FF的资产保全,使FF无法通过资产抵押获得贷款,导致资金困难,不得不采取裁员和降薪的方式自救,贾跃亭自愿领取一美元年薪与公司共进退。
所以,FF于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提出紧急仲裁,要求解除恒大健康对FF的资产抵押权。
5.4 关于财务监管
恒大说:FF强行赶走恒大派的出纳员,强行阻止恒大财务人员进场审查,造成恒大无法知悉合资公司的财务状况。
按照股东协议,恒大方的时颖有权进行财务审查并向合资公司委派出纳员,同时约定如果出纳员七天不签字即视为同意付款。
FF的文章说:
(1)在恒大逾期付款和FF提出仲裁之前,恒大已按协议派驻出纳员,并拥有访问FF全部财务记录的权限。
(2)由于恒大拒绝按约付款,10月初提起仲裁之后, FF停止了恒大方派出人员对FF财务信息的访问权,这是恒大违约所导致的。
(3)但FF依然提供财务信息,包括配合普华永道因恒大健康作为上市公司要求的对FF的财务审计。
2018年11月6日,FF财务部门还向包括两位恒大派驻董事在内的董事会汇报了财务状况。
六、和解、分家方案
2018年12月31日 ,两方发公告说,原协议和质押或抵押全部解除,FF撤诉,双方签署新的协议。
6.1 FF的资产分成两大部分
(1)南沙项目相关资产(包括与此相关的公司)归恒大,按2亿美元在总额中扣除。
但有关公司将改名,不能使用FF或者Faraday Future的字样。
(2)除南沙项目以外的其他资产仍归FF,包括境外部分和FF中国的资产、技术、员工、管理权以及相关权益。
6.2 恒大投资8亿美元的处理
恒大已投入8亿美元,2亿美元投入南沙项目从总额中扣除,剩下6亿美元作为对FF的投资。
6.3 调整后的恒大股权
恒大投入的6亿美元,折算为FF共32%的股权。
贾跃亭方有权在5年内回购恒大方股权,回购价格:
在第一年内行使:回购价为6 亿美元。
在第二年内行使:回购价为7 亿美元。
在第三年内行使:回购价为8 亿美元。
在第四年内行使:回购价为9.2 亿美元。
在第五年内行使:回购价为10.5 亿美元。
6.4 谁赚了?
恒大以6亿美元持股32%,相当于FF的投后估值只有18.75亿美元,比之前的44亿美元估值打了4.3折。
就是说,与恒大投资时相比,恒大的收益已经翻一倍多了?
而且,以FF的新能源车为名,恒大已经拿到南沙那块地。
还有报道说,恒大健康投资FF后股价一路走高,涨幅高达202.82%,公司市值则从398亿港元上涨至1206亿港元。
而贾跃亭方亏了吗?其实没有。
如果与恒大的纷争不解决,FF可能要凉凉了吧?
这样的和解方案虽然看起来是恒大大赚了,但也救了FF一命不是么?
而且,如果FF有能力在短期内回购股权,现在折价出让的股权就能毫发无损的拿回来。
前提是,新合同里没有雷区才可能实现哦。
七、贾跃亭的五个雷区
FF差点走向悬崖之路,创业公司如何避免踩这样的雷区?
7.1 选择投资人
FF任研发总负责人还说:恒大多次提出要求,希望FF装入恒大健康而并非独立上市,我们都拒绝了。
恒大用传统地产企业不尊重人性的做法,用月度考核、摄像头监控等措施,扼杀高科技公司的创造力。
贾跃亭说: 9月份恒大要求FF签订长达100多页的霸王协议,包括随时可以触发向恒大廉价转让FF中国全部资产及全球高价值IP等不平等条款。
此时我们才幡然醒悟,恒大的真实目的是为了FF的全球控制权,我们误读了恒大投资FF的真实目的。
可是,投资协议一开始就设计了投票权回转到恒大的条款,而且规定FF独立上市要恒大同意,贾跃亭不知道恒大的意图么?
建议:创业者如果希望创立的公司被大款抱走,遇到有控制权意图的投资人也许正好合适吧。
可如果希望公司独立发展,就要慎重选择投资人。选择强大的投资人,就要做好与狼共舞的准备哦。
7.2 关于付钱和交股权
贾跃亭说,基于对恒大的诚意和信任,我们提前把45%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恒大,而FF只获得了8亿美元的资金。
FF研发总负责人说:7月时,恒大董事局主席许家印先生信誓旦旦地承诺,绝不干涉FF的业务和运营,充分相信YT和管理团队,让大家不用担心钱,可他们说一套做不一套。
建议:如果创业者与投资人间没有足够的了解和信任,安全起见,可以按付款进度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就算不得已先办理超过付款额度的股权,也可以约定股权归属和回转的条件哦。
7.3 权利质押或财产抵押
虽然恒大的20万美元投资还只付了8万美元,但FF的绝大部分股权、财产、知识产权都质押或抵押给了恒大,对恒大有非常好的保护。
可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全部财产(包括无形资产)都被投资人锁死了,还怎么动呢?
投资创业公司本来就是以高风险博取高收益的行为,如果要足额担保不担风险,凭什么可分享创业公司未来也许几十、几百倍的增长呢?
建议:遇到要做财产抵押或权利质押的投资人,可提议如果未来投资收益超过年10%,超过部分归创始人。因为如果投资人不承担风险,就无权享有超额收益哦。
总之,条款是谈出来的,但也要给出合理的理由才更容易被接受。
同样道理,创业者也不要跟员工抱怨多累多苦,不要指望员工和创始人一样付出。
因为如果创业成功创始人可名利双收,但员工是享受不到这种收益的。
7.4 关于AB股和融资同意权
Smart King 虽然采用AB股结构,却给了恒大融资同意权,这一权力的设立很大程度削弱了AB股的作用,让FF走到生死边缘。
竹子接触过一些创始人,一来就说要用AB股,好象AB股就万能似的。
且不说其他股东是否同意用AB股吧,就算给你用了AB股,遇到懂的人随便加几句话也能让你的AB变成摆设哦。
7.5 贾跃亭的辞职和转股的条款
恒大没有按约在2018年7月31日付3亿美元,理由是贾跃亭的辞职和转股不符合约定,这也是双方争议的关键。
协议约定:贾跃亭辞职并提供让恒大方满意的“辞职”证据,贾跃亭将股权转到让恒大方满意的人名下。
需提供证据让恒大相信贾跃亭不再是FF的实际控制人。
“让恒大方满意” “让恒大相信”成为问题的关键,满意或相信是感性概念,想说满意就满意、想说不满意就不满意,都由对方说了算哦。
而“实际控制人”也是意义不名的用词。
对于创业公司,签下这样的条款非常被动。不只是控制权可决定生死,这样的条款也可能决定公司生死哦。
创立赶集网后又创立瓜子二手车的杨浩涌说:合同条款的妥协可能是致命的,带来的伤害可能比10%的估值还大。
滴滴程维说:每一次谈判,每一个条款都可能决定公司的生死。不要心疼钱,要找好的顾问。
因为影响重大,一个字、一句话都要小心翼翼,设想千百遍的各种可能,所以我们做融资协议是要单独收费10万元的。
可有的创始人可能啥也没看就签上去了,如果遇到特别诚信厚道的投资人,也许随便签也不会有问题,可有多少人能这么幸运呢?
7.6 FF幸运捡回生机
虽然签下“让恒大方满意”的致命条款,但幸好恒大人员自己把这么有利的机会弄丢了,给FF挽回一线生机。
FF的王副总裁说:恒大代表对其口头表示,贾跃亭只要将股份让给一个外国人代持即可,他可以保留这些股份的经济权益。
在FF王副总裁发送股权受让人证明文件后,恒大方律师回复说:这些文件已经够了。
仲裁员表示说:恒大方律师此前让FF相信这些文件已经够了,贾跃亭的转股和辞职已经达到补充协议中恒大规定的条件。
也许正因为这些,让相关方判断恒大能赢仲裁的机会不大,才能这么快速达成和解吧?
所以,除了合同条款决定生死,履行合同的一句话、一个邮件也可能决定生死。
就算合同签好了,不注意履行合同过程的保护,也可能前功尽弃哦。
到打官司再花钱请人,晚了,因为合同、事实已定,花再多钱请高水平律师都已改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