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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全时员工违规怎么办
2019-01-07 21:28:41 | 规章制度 , 员工违规 , 劳动合同法
文/任康磊


有朋友问,最近公司两名员工因为同时追求某位女同事发生情感纠纷,在上班时间大打出手,虽然没有造成较大的人员伤害,但是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

由于都是年轻小伙子,部门领导想给予员工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而老板却想开除他们以正风气。可是,我们公司刚刚成立,制度并不完善,没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支持开除员工。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呢?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可以使用人单位有序的运转。规章制度是企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它能够明确指引职工的行为,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只有合法的规章制度才能帮助企业抵御劳动争议,实现稳步发展。

然而,如果当前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完善,员工却“违反了”制度时(或者说做出了公司不希望看到的行为时),该怎么办呢?


1.批评教育

一般来说,公司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没有对什么样的行为是公司提倡的,什么样的行为是公司不希望看到的,公司希望员工怎么履行职责之类的内容作出规定和培训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做出了一些公司不希望看到的行为,这时候公司只能“认栽”。你不说清楚,员工怎么知道该怎么做呢?然后公司及时的对员工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如果有必要也可以搞一些集中的研讨会、培训会。当然,我这里说的主要是指情节不恶劣的行为,如果情节比较恶劣,可以参照后几条。


2.拉入黑名单

对于情节比较恶劣的行为,公司可以给员工“拉入黑名单”。拉入黑名单的意思不是指微信或者手机通讯录里的操作,而是像一些电影中警察惩治罪犯的方法,比如犯人实际上犯了ABCD几项罪,A是主罪,但由于种种原因,没办法让犯人在A罪上定罪,最后给犯人在BCD中定罪。

当前公司没有规章制度可以处理,但是将来公司可以出台规章制度。对于当前做出公司不希望看到行为的员工,将来公司规章制度出来以后,总会“抓到”他们行为上的问题。或者当前公司的规章制度当中没有能够惩戒他们的行为,但是现在的规章制度中有没有其他可以惩戒他们其他行为的,也可以用上。

总之就是,我盯住你了,我现在对你这件事没办法,但是我可以在别的事上做文章。我现在对你没办法,但是我将来也可能会有办法。当然,如果他的行为改变了,变成了一个符合公司行为的员工,我们也没必要总盯着他们,毕竟我们的目的不是惩戒员工,而是改变员工的行为。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3.参照现行的法律法规

如果员工的行为涉嫌违法已有的法律法规,公司可以直接考虑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拿打架斗殴举例,打架斗殴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类问题行为,但是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其实是比较复杂的。轻则构成治安违法,重则触犯刑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你们这属于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打架斗殴都有可能犯什么罪呢?根据打架斗殴的性质,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

(1)如果仅仅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如果致人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如果致人轻微伤以上、或者持械随意殴打他人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3)如果是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双方一般五人以上的,涉嫌“聚众斗殴罪”。


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

然后用人单位可以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协商一致解决劳动关系

如果前面三种方式都不想采用,简单直接一点的,公司可以和员工采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无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还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都有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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