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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细岗位“责权利”,轻松解决“顶岗难”
2018-10-08 14:19:09 | 岗位管理 , 控制
  公司同事A家中出现突发事故,由于情况严重需马上请假,因此A简单将工作交接给同事B后就休假回家了。然而A负责的客户核算项目很复杂,B同事也不是特别熟悉,最后导致一千元左右款项的损失。此次损失部门经理以A突然请假工作交接不到位为由处罚一百多元,却对B没任何处置。但A对此处理结果十分不同意,坚持认为不是此项错误并不是自己直接造成的,不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请问各位牛人,员工休假期间代岗员工出错应如何责任划分?部门经理处理是否妥当?是否能够建立相应制度或机制来规避此种风险呢?

    在企业管理当中,我们常常都会提及一个概念叫“可控”。因为,“可控”能够按照计划进行,能够规避掉一些我们可以预见的损失,提高效率,达成目标。在生产上,有一种管理措施叫做过程控制管理,其实不单单用于生产,人员管理上也需要这样。常常提到的“精益生产、精确管理、精准营销”,都离不开对过程的控制。因此,对控制的管理是每个部门成员要认真去执行的事情。


一般情况下,导致过程出现失控,常常有以下的几个原因:

1、流程的控制者,相应的技能或能力不足。

2、缺乏相关的制度或流程的规范,行为不标准。

3、缺乏相应的工具进行辅助或监管。

4、信息沟通不顺畅。

5、执行力不到位。

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原因,但我们常见的以上这几种原因比较普遍。


从本案例已知的相关信息来推断,出现此次问题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推测:

1、对紧急状况没有做好相应的流程管理。

这里有一个案例没有交代清楚的地方:到底员工A的请假,部门经理批了没?原话只是用了:“由于情况严重需马上请假,因此A简单将工作交接给同事B后就休假回家了”

员工A的休假属于紧急状况,在不影响工作整体推进的前提下,企业应当批准员工休假,并做好相应的紧急管理措施。

如果员工A是经过了部门领导的批假,才交接离开。那么,当部门领导得知这个情况之后,应当启动相应的紧急措施:确定工作接手人,确保工作交接全面、准确、及时;确保后续的沟通顺畅,这样之后才能够准假。

如果员工A并未经过部门经理批假,自行先将工作交给B,然后自行休假。那么,A的行为已经属于旷工,后面的处理就不是100多元的处罚那么加单。员工B在未接到部门经理的命令下,也无权接手A的业务。在得知这个情况的时候,部门经理,应当及时安排人手来接替A的工作,并尽快摸清业务情况,与A取得联系,并确保沟通顺畅,不影响后面业务的推进。

2、员工B的技能能否接手该工作,案例没有提及。这里就有两种情况:

(1)员工B能力不足。如果无其他人选,部门经理应该承担更多的审核和监督,避免业务出现问题;

(2)员工B有能力接手工作。部门经理尽到一定的审核职责,再出现问题,就是员工B的执行力问题了。

3、沟通渠道建立不顺畅。

在我们日常管理中,信息沟通的及时性、准确性,非常重要。交接时,A是否将所有信息完整的告诉B?后续的工作开展中,有没有建立中间的沟通渠道,让A可以在休假之间确保沟通?案例没有提及,存在不顺畅可能性,从而导致B出错。

4、上级领导监管缺失。

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部门经理对业务人员的工作,都有审核、检查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在这种紧急工作交接的情况,更应当加强相关的管理。不管情况如何,部门经理的监督审核责任都存在。


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正确的处理方法应当如下:

1、建立紧急应对机制。

在经理得到A员工因急事需要请假的情况下,经理应当迅速判断这项业务部门现有资源能否接下来?有谁来接?如何交接得更加妥当?然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碰头进行对接,并确保在后续的业务当中,承接业务的人员能够得到相应的支持。

2、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

确保在后续的工作实施当中,信息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到执行人的身上。如果需要补充信息的,A也应当积极的进行配合。

3、对B进行合理的判断,并做好管理安排。

是全权授权他承接A的工作,还是部分由部门经理来进行操作或者安排另一个同事接一部分等等,都需要认真的进行安排。

4、加强业务流程的监管。

毕竟是紧急事件,员工B又刚刚接手,对前面情况了解不足。整个业务需要由部门经理更多的加强跟踪与监督,要确保B能够顺利的完成。


那,到底本次事件如何对责任进行认定呢?

关于责任的认定,应当基于“责权利统一”的原则。该业务由部门负责,如果项目顺利完成,相关人员会有奖励;如果出问题了,也会有处罚。我们来分解一下这个项目的责任节点:

A交接就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在A交接前,由部门经理和A负责项目;A请假B接受工作后一直到工作结束,由部门经理和B负责项目。如果有奖励的,A和B,根据整个项目跟进的比例,进行奖励;如果有惩罚的,也根据错误或者过失出现在哪个人负责的范围内进行处罚。因为案例中并未提及B出现错误的原因,因此,我们只能在大方向上做出讨论。


所以,对结果的承担。我们做下面的对立式推测:

1、B不具备完成工作的能力,监管也未到位。部门领导没有认真对B进行判断,B没有能力接这项工作,部门领导在实施过程当中的监督审核工作也未到位,导致的损失。因此部门领导应当负主要责任,B应当负次要责任。

2、B具备完成工作的能力,部门领导已经确认是能够有能力和空间来接这项工作,相关流程也十分完善。这样的前提下,出现执行力上面的错误,有可能是疏忽大意或者过失。这种情况下,由B承担主要责任,部门领导承担次要责任。


   关于案例中,其他关联角色,也应当做好一下的工作:

1、员工A根据请假行为的正确与否,和与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否有关联,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在后续管理措施上,本文提到公司损失1000多元,让操作的员工承担100多元的损失赔偿。这个比例我觉得是恰当的。因为企业自身有管理责任,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失责任。

3、HR在事件里面的作用。因为事情属于部门的业务范围内,HR不方便,也不应该直接去插手部门业务。HR遇到类似事件之后,重点在于处理好员工A的考勤管理,监督部门领导进行紧急工作部署。如果业务部门有其他需要协助的,应当积极进行配合。同时,本案结果已出,在培训方面,应当把这个事情作为案例,在部门内部开展业务培训,举一反三,不要再出现相同的错误。对问题员工的处理,绩效管理要及时跟进,有处罚的要根据制度做好落实。

4、客户方面,做好及时的沟通,取得支持。根据企业和客户的业务关系情况,及时向客户说明具体情况,避免更多问题发生错误。如果客户谅解并同意延期交付结果的,应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审核;如果客户因自身原因没办法同意延期交付工作结果,也让客户看到合作方的坦诚。不要等到问题出了才告诉客户,会让客户觉得企业的管理有问题。相信,能够拿到这个业务,应该和客户之间有沟通的空间。


本案例,对于以后接手工作的人是否有心理影响。我认为,大可不必过于纠结,应当就事论事来看。当员工在接手其它人员的工作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要和上级沟通确定好:

1、接手的工作是否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在工作职责内的,自己的技能可以满足工作需求;不在的,要申请豁免。

2、与现有的工作冲突情况。如果存在冲突,一定要及时告之上级,以权衡利弊。

3、自己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责任和享受收益。付出时间,就要有对等的收益,当然,帮忙拿快递除外,这里指业务上的事项。同时,责任和收益也要对等,既不主动占便宜,不也被动背锅。


像这样的紧急事件,属于业务内的个案,也没有必要建立详细的制度来管理。但是,出现问题后,需要有应急的态度和工作安排,部门可以建立一个定岗的办法,培训员工上下工序的业务承接能力,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低,或者避免,尽可能将业务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岗位管理管理做细了,谁来定岗都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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