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中人网 > 中人社区 > 失落中的云的空间 > 博客
新入职人员不等于年假归零
2017-07-21 09:29:36 | 劳动争议 , 年假 , 新员工入职
记者魏昕悦

信报讯 (记者魏昕悦)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十大典型劳动争议仲裁案例。据介绍,本次发布的十大案例是从2016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系统处理的8.1万件案件中精心筛选出来的,涉及社会保险缴纳、年休假、竞业限制、服务期、试用期、“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外国人就业等较为常见的劳动争议。

十大案例发布会上,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调解仲裁处仲裁员代爱军详细介绍了十大案例整体情况。这十大案例包括社保折现无效,解除经济补偿不能少;符合休假条件,新入职当年即可休年休假;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劳动者履约单位仍需支付:“三期”女职工受保护,但仍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劳动者非“背锅侠”,规章制度须合法合理;合法合理调整岗位,劳动者有义务接受安排;诚信义务须遵守,试用期解除略宽松;服务期协议勿滥用,专项培训有要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职业道德,用人单位可行使解除权;外国人就业须审核,就业许可范围不可越。每个案例附有详细的仲裁结果、点评以及释法分析等,劳动者可登录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看详细内容。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