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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顾问系列之离职证明
2017-06-08 08:27:53 | 离职证明 , 劳动关系

离职证明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开具的证明俗称。离职证明很多单位与劳动者都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般在员工交接完毕工作,归还公司财物,履行了相关离职手续后,便要出具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有重要的用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点:

  1. 通过离职证明,证明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结,消除了管理与被管理的的隶属关系;

  2. 取得离职证明,表明劳动者履行了终结劳动关系的相关流程,合法合规;

  3. 取得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前往新单位就业、或享受相关待遇的必备资料,如失业金的领取;

  4. 取得离职证明也是很多人事资料办理转移、交接的必备资料。

    离职证明包含的什么内容,让其有这么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

例》规定离职证明应该包括劳动者相关信息,劳动者的服务年限,岗位,终结劳动关系的事由,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终结劳动关系后的法律义务、解除日期等等内容。

离职证明开具需要注意以下七点内容:

1、解除事由要客观,也就是离职原因要客观,切勿因为考虑员工个人要领取失业金等事项,联合劳动者将个人原因离职换成因公司原因骗取失业金。这是要付出很惨重的代价的。一方面面临社保机构的法律风险,另外一方面也有可能面临劳动者过河拆桥以此要求补偿金的风险。

       2、劳动者要注意,您取得的离职证明盖章一定是公司公章,并非某个部门章,同时要仔细核对您的在单位的服务年限、入离职时间、岗位等内容,避免离职证明与您应聘时填写的履历有出入。

3、单位请勿画蛇添足写离职证明,一般不建议用人单位在离职证明上填写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价,如果积极评价尚可,但碰到因各种原因导致分手不愉快时给予的恶意评价,用人单位可能有因开具的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被追偿的风险。

4、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要及时,劳动者报道、失业金领取都要有对离职证明的开具时间有一定时效性要求,避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一定损失。

5、离职证明开具时,也是员工工资一次性支付的时间。《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6、离职证明开具前,应该要求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时间提出离职,并本人亲自办理离职手续,如果是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应该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离职报告,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理的,必须出具委托书,以规避劳动者反悔的法律风险。

7、离职证明劳动者领取时,务必请本人签字,避免因劳动者丢失或其他原因恶意以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而导致其损失,进而向单位追偿损失的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资料,应该至少保留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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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期我们一起学习劳动合同续签的相关内容,期待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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