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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法律顾问系列之员工辞职
2017-06-01 12:15:02 | 员工辞职 , 离职

昨天我们一起分享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今天和大家一起聊聊“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也就是员工辞职这个话题。

员工辞职,我们按照是否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离职;第二种是无需提前通知,可以立刻离职的情形。

第一种情况,适用于正常的辞职,劳动合同法要求试用期员工因为个人原因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向单位提出离职通知,转正后因个人原因离职的则需要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通知。

此处,我们应该注意三点:

首先,指的是因为个人原因,即因为劳动者需要处理个人事务比如相亲、升学等,或者因为个人对公司的不满,但公司并没有违法行为的,比如对待遇、对管理、对环境等不满。

其次,需要提前通知单位,比如试用期三天,转正后三十天,这是法律强制对劳动者的义务要求,必须履行,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单位有权利要求劳动者赔偿。

再次,提前提出的是通知,并非申请,所以不用公司批准,只要提前期限满足,到期后即可离职。


那问题来了,第一,如果劳动者没有或足天提前向单位提出离职通知,给单位造成离职损失怎么算?因未能提前提出离职通知,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计算应该在规章制度中给予明确,并经劳动者签字,方可追讨离职损失。一般离职损失可以包括因为未能交接工作给单位造成损失,招聘录用时的损失,应还未还的公司财物损失,培训未履行的服务期损失等等。

第二,离职没有按期提出,能否拒绝开具离职证明、转移档案、转移社保等?答案是否定的,员工事实离职后不能因未能提前通知、未交接等拒绝出具离职证明、转移档案、社保等。

第三,如何认定劳动者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未履行任何离职手续则擅自离岗达到一定时间的。所以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擅自离岗成为既定事实;离岗达到一定时间;经催告后仍未到岗或办理离职手续。当单位尽到法定义务,产生法律认可的事实后,方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劳动者提出按照法定要求提出离职通知后,用人单位可否立即要求劳动者“消失”,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呢?答案是否定的,除非劳动者本人也同意。

接着看劳动者辞职的第二种情况,第二种情况是基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况。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4、胁迫、乘人之危、敲诈、欺骗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的;

5、免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6、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8、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以上九点体现出来的都是用人单位的过错,一读就懂,无需解释。


浮躁的社会,我们需要一颗冷静的心,分手也要优雅,也要合法合规,当然能伴君终身,都是大家乐见的,你说呢?


下期预告:

关于经济性裁员的相关事宜,包括程序、流程、注意事项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