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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消解职场“过劳死”之殇
2016-12-14 09:49:51 | 职场 , 过劳死
原标题:如何消解职场“过劳死”之殇

据央视报道,如今“过劳”似乎已成中国职场的常态,过度加班又是导致过劳死的首要原因。有资料显示,巨大的工作压力导致我国每年“过劳死”的人数达60万人,我国已超越日本成为“过劳死”第一大国。“过劳死”的威胁对象已从体力劳动者转向脑力劳动者,且呈年轻化趋势。

从字面上理解,“过劳死”指的长期高强度工作下诱发致命疾病,最终造成的死亡。虽然对于每个个体来说,其身体状况和抗压能力各有差别,但如果人数上升到一定程度,甚至戴上了“第一大国”的帽子,就必须要审视现象背后的种种诱因。正所谓“前半生用健康换钱,后半生用钱换健康”,现在看来绝不是一句笑谈。

随着经济的发展,竞争日益激烈,职场员工身上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经阶段。但人的抗压能力并不是无限度的,当压力累积到一定程度,又得不到排解时,便会诱发种种问题:大量职场人处于亚健康状态,极端表现则是“过劳死”。

辛勤奉献是值得肯定的工作品质,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长期以来社会上对于这些品质都存在片面理解和强调。

从用工单位方面看,出于种种原因,往往过分强调“拼搏”和“奉献”的重要性,甚至形成“以加班为荣,以休息放松为耻”的风气,忽视了员工所承担的压力。不少行业都有对所在领域“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的自嘲,由此可见一斑。

在这样一种整体氛围下,不少员工也潜移默化地形成了“越累越敬业”的观念。加上考核制度的鼓励和驱使,“主动加班”都不鲜见,更不要奢谈为自己争取休息的权利。

虽然我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长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的职场环境中,类似的规定事实上却处在虚置状态。劳动保护的相关制度有待健全,劳动者的各项权利尚未落实……种种一切,都加剧了职场“过劳死”的蔓延。

虽然种种先例表明,高强度的工作与突发疾病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但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对二者的关联性形成明确的规定。换句话说,法律意义上并不存在“过劳死”的概念,自然也不包括在“工伤”范围内。这在客观上也助长了部分用人单位的“过度用工”现象。

面对“过劳死”之殇,首先在于观念的纠偏,在雇主和雇员双方都形成生命健康至上的理念。同时,在制度和法条上也应该调整完善。既提升雇员在职场上的话语权,也要对雇主形成硬性约束,并建立起针对相关事件的的赔偿和追究机制。

来源: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