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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的短期激励方案
2016-10-20 09:32:05 | 激励 , 薪酬 , 科研人员

结合研发院的职能分工并研发院年度的项目承接状况,本着价值链导向的原则,从根本上激发员工由被动变主动、由一般性工作升级为创造性工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效益以及研发院各岗位实际情况,以长期激励和客户满意度为目的,以最终成本和品质为目标的指导思想,公司责成集团人力资源部在和研发院领导和相关职员进行交流后,在充分落实XX总的经营思想前提下,制定该激励制度。现已经初步完成,提交各位领导讨论。恳请给予中肯的建议和指导。

激励制度指导原则:价值链导向,成本、品质以及客户满意度为结果的激励制度。

激励制度适用范围:研发院全体员工

激励制度适用周期2016年元月1—20161231日(项目阶段里程碑关闭点,依据项目激励细则可以关闭的时间节点)

激励制度实施准备条件:

1、研发院组织结构核准下的岗位结构与岗位工作职责说明。

2、研发院2016年度承接项目并上一年度延续项目具体明细及总量。

3、研发院单个项目所需要人力资源并推进计划进度表。

4、研发院同步需求外部人员引进并过程引进后工作插入计划表。

5、研发院对外合作设计机构(研发、工作室等)计划并计划推进表。

6、研发院与外埠衔接承接设计产品任务的计划并推进表。

7、研发院现有人力资源在单个项目推进计划表里的担当角色与主要考核指标。

8、研发院领导的管理职能与价值链获取的对应指标建立并获得核准。

9、财务参与研发院激励制度的具体数据预算核算和实施兑现。

10、研发院项目进度计划推进表的第三方监督机构成立并同步运行。

研发院2016年度全体员工薪酬结构并单项定义:

固定工资(月薪)+岗位工资(月薪)+绩效工资(日常考评)+项目工资(项目阶段/里程碑关闭点)+产品预期销量毛利润分红(财务核算并在首批订单量产后作为关闭节点)+追溯性责任担当工资(负激励)

1固定工资:研发院可以依据岗位结构在现行月薪或年薪(分解至月薪)的前提下,拟定不同岗位的固定工资。要求做到:按照管理族/(技术)专业族/辅助人员不同制定差异化的固定工资;管理岗位的工资不可以和技术岗位进行比较(研发院的院级领导除外);研发院全体员工自2016年开始不再以年薪的方式给予核算,而是以价值链的导向来进行激励。(院级领导除外)

2)岗位工资:研发院单纯管理岗位或者侧重于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管理级别界定岗位工资,而技术(专业)人员的岗位工资则是按照技术等级以及所在岗位的价值链大小或权衡其在整个项目中(公司研发实力现状以及TOC状态下)的重要性而定(研发院要出台具体的岗位工资等级以及等级依据)。

3绩效工资(日常考评):主要是针对前两项(或一项)工资的部分或全部进行的日常关于影响到研发院正常运营的所有要素中的重点要素进行考核后得到的绩效工资。该项绩效工资旨在促进管理人员在管理协调中考量员工的工作态度、配合、沟通、执行、学习等方面要素。具体指标有研发院自行拟定。

4项目工资:是指项目阶段显见成果或里程碑的关闭节点给予的激励,主要目的在于对参与项目的成员给予上一阶段工作的肯定与评价,从而在确保在下一个阶段达成或超越项目预期目标。该项目工资的阶段性可以参考2015年度研发院的项目阶段性评价考核方式进行,同时建议力求明了简单且可考量,关键节点即可,不宜太多。每一个项目阶段性成果都能围绕价值链展开评定,以成本和品质为最终评价目标来进行。具体的项目阶段研发院可以结合项目单元进行合理的关键点设置与评价指标,但要在立项后项目开始前必须让项目所有参与人员明确。

5产品预期销量毛利润分红:是指项目立项之初,按照设定的成本目标并在量产之前确认能达成或实际达成的超目标成本并整个项目的各项费用抵扣后,按照立项之初的市场预期销量进行的毛利润分红。

6追溯性责任担当工资:指在公司按照激励制度兑现相应的工资或奖金后出现的滞后性质量损失,经查实能被证明是由于项目阶段某个环节造成而引起的损失,依据质量中心分析的责任担当比例进行项目阶段的直接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共同进行承担的工资。该项工资一经确认,从责任人的未发放的所有任何工资里进行抵扣,具体抵扣可以依据抵扣金额大小一次性或分期抵扣。实施该项追溯性责任担当工资需要质量中心建立质量损失责任担当机制来实施。如果条件尚未成熟,可以考虑由研发院拟定该项责任担当机制先行实施。待质量中心构建后再移交给该部门。

7关于单个项目创新激励奖:之所以没有在研发院工资结构里出现,是在考虑该奖励是在研发院整体业务运营过程中或项目运营过程,对于在结构设计、材料改性、成本控制、性能突破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任何研发院(院级领导除外)员工进行的单项奖励。具体实施办法由研发院拟定奖励细则报总经理批准财务备案即可。

8)关于上述(1)、(2)、(3)、(4)、(5)项工资在总的工资待遇占比问题,考虑到第(5)项是不确定项(每个项目的市场预期不同),所以建议在单个项目立项之初考虑该项目预期销量的时候既要考虑到市场预期因素又要考虑到参与项目人员的整体收入峰谷因素,还要考虑到研发院所有成员的激励均衡性。而第(4)项在设定关键项目阶段节点关闭的激励工资幅度时,既要考虑项目阶段在整个项目中所占的里程碑重要性又要考虑该工资在员工预期年度收入中的总体占比。关于第(3)项在第(1)还是第(2)项中的占比或具体占比多少,主要看前两项的比例或者第(2)项的均幅有没有一定的警示性。

9关于研发院领导的工资结构是否要遵照执行还是另行制定,需要进一步讨论。个人建议领导重在组织管理、协调监控,所以是否在年末时考虑院级领导除过第(1)(2)(3)项实得之外,院级领导拿去年度内研发院所有员工项目工资总额或产品毛利润分红总额或两者之和的总额相应比例来进行激励。具体比例额度要依据年末价值链结果进行倒推核算。由财务来执行。

10关于研发院的工资结构不同部分核算与发放:关于第(1)(23)建议按照月度现行工资发放办法执行;关于第(4)建议在节点关闭后月度内核算并在年末一次性发放。关于第(5)项建议在产品量产前目标验收达成后进行核算并在年末部分发放,其余在次年度上半年发放。具体比例由研发院和公司商议拟定。关于第(6)项一经查实在当月发放工资时进行;关于第(7)项,在项目阶段内,由研发院按照拟定的奖励细则随时提报奖励。上述内容同样需要研发院在拟定激励制度时要进行完善的说明。

11研发院依据该激励制度草案完善出来的细则,经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无异议后,并在研发院全体员工学习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报财务以及人力资源备案执行。

12研发院对外合作机构同样采用价值链的合作原则,并进行长期激励的方法来进行。具体措施由研发院和法律顾问部来进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