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红发(原创文,转载请注明作者与出处)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院长陈玲女士,可能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次大名一挥,让其迅速窜红全国。对于陈院长挥名开除生病的员工,这不是第一次,但也许是最的一次了。毕竟现在是全国名人,影响力更大、知名度更高,今后可就不能如此的任性了。
作为甘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玲院长的头衔、荣誉,摘自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官网,下同)、甘肃省立法研究会会员身份的高等学院的院长,她应对法律有着深刻的解读能力。为什么在(2015)榆和民初字第126号发出后,博文学院不是依法执行,而是选择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兰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了原判后,博文学院选择了标准的“四不原则”:不采取,不接受,不承认,不执行。
刘伶利老师用自己32岁年轻的生命,悲壮地揭示了地方知名企业亵渎法律的残酷现实。这让普通百姓深思:作为地方的知名企业,为何敢如何大胆的亵渎法律?今天受害者是刘伶利,谁能保证下一个不是自己?想到这里,不禁令人胆战心惊,惶恐万分。
博文学院作为地方的知名企业,为什么敢如此胆大妄为的亵渎法律行为?从其学院的官网上,捋一捋院长的头衔、荣誉、成就:
社会头衔:甘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甘肃省立法研究会会员,中共甘肃省委党刊杂志社调研员,甘肃省信息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编委会主任,北京大学研究员、访问学者,《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聘为副理事长。
荣誉光环:中国关心成长卓越贡献人物、2010中国教育管理与创新先锋人物、中国最具社会责任教育家、跨越十年·2011全国教育事业十大创新人物、中国民办学校十大知名校长、中国十届教育功勋人物、感动中国十大民办教育人物、中国民办教育创新改革杰出教育家。
学术成就:北京师范大学博士,主编《大学计算机基础》、《政治经济学原理》、《就业指导与职业规划》,主导课题独立学院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研究成果《中国独立学院创新教育理论与实践》;《党刊杂志》、《纵横科学发展观》等刊物上发表了20多篇论文
陈院长的头衔、荣誉、成就,既然能大胆在公布在官网上,一定有其合理、合法性,如存在虚假,相关部门自然会审查,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没有必要去质疑。但遐想一下,却不得不惊叹她“铁人”般的毅力。同时值得人反思,既然有如此辉煌的成就、正能量,为什么却要亵渎法律而不是守法?那她的这些头衔、荣誉、成就是不是她亵渎法律的资本呢?
马云在谈及和政府的关系时说“要和政府谈恋爱”,即企业需要得到政府的帮助,需要搞好关系。是的!任何企业的成长都离不开当地资源的支持,这也是政府对地方企业家的一种爱与关怀,但却并不是企业家违法的筹码。如果将政府的这份爱被当作资本去炫耀,甚至于以此来欺压员工、客户,必定是走进了灭亡的死胡同。
在人们日常生活与工作中,也许都不会遇到博文学院陈院长,但一定会遇到类似于“陈院长”这样的人。笔者就遇到过一起这样的事情,曾在广州市巴之黎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巴黎婚纱)拍了照片,对方弄丢了照片它连协商都没有,更别说道歉,而是店长强势的说“你去法院起诉吧”。
作为一家地方性的知名企业,拥有良好的地方资源关系那是正常的。但动不动就提到让对方去起诉自己,并摆出一副对法律的亵渎感的高傲面孔。这行为与博文学院的态度如出一辙,都是那样的高傲与无情。
笔者认为,作为有品牌意识的个人或是企业,也不论它有多么强大的背景与深厚的社会资源,都应有最基本的对法律与道义敬畏之心!
【作者简介】
广东培训网合伙人、专业培训咨询师,中人网、三茅网专栏作家,多家媒体特邀特约撰搞人。畅销书《人力资源在左 员工在右》及《一个人力资源总监的管理笔记》作者,专注人才能力成长、思维提升!欢迎加作者QQ/微信号:707050793,QQ群:464568136交流(每周三晚免费开讲HR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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