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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货殖传》对企业家的启迪
2015-11-12 21:10:06 | 企业家 , 管理 , 汉书·货殖传

《汉书》,又称《前汉书》,由我国东汉时期的历史学家班固编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为二十四史之一。《汉书》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与《史记》、《后汉书》、《三国志》并称为前四史 《汉书》全书主要记述了上起西汉的汉高祖元年(公元前206年),下至新朝的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共230年的史事。它包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共八十万字。


《汉书·货殖传》叙述自春秋末年至西汉前期几十个货殖人物及其从事生业致富的情况。所谓货殖,是指财富的增长。自春秋至西汉数百年间,社会发生了较大变化,这是中国古代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时农、工、商、虞、畜牧等生业都大有发展,出现了很多货殖人物,推动着历史前进。《史记·货殖列传》《汉书·货殖传》传写或提到当时几十位货殖人物及其生财致富活动,是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为后人了解和研究那段历史提供了重要的线索。同为汉代史学家的司马迁与班固生活年代相距不过150年左右,《史记·货殖列传》《汉书·货殖传》传写的人物及活动情况大致相同,但司马迁和班固的写作思想及经济思想则大异其趣。司马迁反对“重农抑商”,强调人人都有求富的权利,主张“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班固则信奉“重农抑商”,强调“贵谊()而贱利”,主张“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故他批评司马迁“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贫贱。”两人的不同思想,反映了古代社会两种经济思想的严重对立,班固的经济思想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恰好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的一个思想根源。


然而,《汉书·货殖传》对管理规矩的坚持、开发资源的合理控制、商品经营的作用、有些货殖家的逾矩和违法等方面的阐述,对我们今天的企业家等先富群体有很强的现实借鉴作用,尤其是对有些商人豪夺巧取、不法经营导致社会仇富的现象有一定的警示和启迪意义。


首先,《汉书·货殖传》对社会形成的礼制非常坚持,并把它看成社会有序发展的基础。“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僣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它强调,从前先王的制度,从天子、公、侯、卿、大夫、士直到马夫、门丁、更夫,他们在爵位、俸禄、供养、居住、车马、服饰、棺椁、祭祀、养生送死的制度等,都各有不同的等级规定,下级不能僭越上级,卑贱者不能超过高贵者。惟有这样,才能上下有序而民心安定。这也是班固判断货殖家是否应得到社会认同的一个标准。


其次,《汉书·货殖传》对经营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有自己的看法,强调人与环境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育之以时,而用之有节。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罝网不布于野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既顺时而取物,然犹山不茬蘖,泽不伐夭,蝝鱼麛卵,咸有常禁。所以顺时宣气,蕃阜庶物,蓄足功用,如此之备也。”可见,它提倡生产要按照一定的时令,消费也要有所节制。在草木的叶子没有凋落时,不能进入山林砍伐;在农历正月前,不能到江湖打鱼;在农历九月前,不能到田野捕兽;在农历七月前,不能到小路边上捕射飞鸟。除了要顺应时令生产外,还不能在山裹砍小树,在湖边割嫩草,不能捕捉幼小的虫、鱼、兽,不能采集鸟蛋。这是为了顺应时令气候,使各种生物得以繁殖兴旺。这样做就可以充分发挥自然的功效,使各种财物贮备富足。依此可以看出,班固对经济发展不能破坏环境是非常坚持的。


在生产完成后,《汉书·货殖传》也阐述了商品交易的作用,“然后四民因其土宜,各任智力,夙兴夜寐,以治其业,相与通功易事,交利而俱赡,非有征发期会,而远近咸足。”班固强调,然后,士农工商各自依据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充分发挥他们的智力和体力,早起晚睡,治理自己的产业,相互交换工作成果,满足了各自的需要。这样,并没有对于民间人力和物力的额外征发,而远近地区财物都很充足。所以说,班固从整体上还是认同合法的商品经营活动对社会的正向推动作用。


再次,《汉书·货殖传》认同商品经济活动对民众生活改善的重要性。“谚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倚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班固借用谚语特别强调说:穷人要想发财致富,种田不如做工,做工不如经商,绣花不如当街做买卖。这就是说,经商是穷人发财致富的可靠途径。


但是,《汉书·货殖传》非常反对商人不按规矩经营,不遵守社会基本礼制行事与生活。“此其章章尤著者也。其余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故秦杨以田农而甲一州,翁伯以贩脂而倾县邑,张氏以卖酱而隃侈,质氏以洒削而鼎食,浊氏以胃脯而连骑,张里以马医而击钟,皆越法矣。然常循守事业,积累赢利,渐有所起。”班固明确地指出,上述这些人都是非常著名而特别突出的富翁。至于其他郡国的富人兼业专利,并通过贿赂而显赫于乡里的,多得不可胜数。因此,秦杨因为有大片田地而富甲一州;翁伯以贩卖动物油而成为县邑的首户;张氏靠卖酱发财,生活奢侈,超过制度的规定;质氏靠磨刀发家,列鼎而食;浊氏靠卖肉干起家,侍从的车骑前呼后拥;张里凭藉医马致富,击钟而食;他们的生活都超越了等级制度的规定。但是他们通常还都是固守自己的事业,一点点地积累盈利,逐渐发家致富。


最后,《汉书·货殖传》对于违法经营的货殖家更是鄙视与坚决反对。“至于蜀卓,宛孔,齐之刀间,公擅山川铜铁鱼盐市井之入,运其筹策,上争王者之利,下锢齐民之业,皆陷不轨奢僣之恶。又况掘冢搏掩,犯奸成富,曲叔、稽发、雍乐成之徒,犹夏齿列,伤化败俗,大乱之道也。” 班固认为非法经营的商人及其活动是社会大乱的一个因素。至于蜀人卓氏、宛人孔氏、齐人刀闲,他们公然占有山川、铜铁、鱼盐市场的收益,运筹谋划,上同帝王争利,对下专有平民的生业,他们都陷入了违法、奢侈、犯上的邪恶。更何况那些通过盗墓、赌博、抢劫、犯法奸诈而致富的人,如曲叔、稽发、雍乐成之流,他们依然和善良的人齐齿并列,不受惩罚,这是败坏风俗,损伤教化,导致社会大乱之道啊。


《汉书·货殖传》虽然记述的是两千年前的货殖家的事迹和商业活动,但它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在今天仍然存在,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现代商品社会所涌现出的一批先富群体,由于有些人存在霸占资源、***、贿赂诈骗、破坏环境、损害员工利益等非法行为,加上过于炫富,生活奢侈,不履行带领大众共同富裕的社会责任,造成社会不好的观感,使得民众出现仇富和浮躁的心态,这些都应引起我们的重视,以使经济发展真正能造福社会,惠及大众。班固在书中对有些货殖家的不屑与批评,对于今天的企业家仍然有很强的警示与借鉴作用。(作者:付金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