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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罚款不是解决超载的好方法
2014-12-30 20:39:20

 下半年,又从网上见到了货车超载被罚,司机喝药自杀的新闻。这类的新闻现在已经很难引起大范围的关注了。记得去年11月28日-3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连续报道了公路治理超载超限的情况。该报道是事出有因的,2013年11月14日,在河南永城,一辆大货车被运政、路政部门相继罚款。司机称在出示了月票(每月给路政3000元)和年票(每年给运政3000元)后,路政部门仍要罚款,女车主求情未果,当场服剧毒农药自杀。根据后续报道,女车主已被抢救过来。这个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其实,公路货运车辆的超载超限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的话题。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发后,货车超载现象就慢慢地多了起来,但一直到90年代末,超载情况并没有现在这样严重。那么为什么经过20多年的治理,超载现象却日益严重呢?我想这和治理超载采用罚款的方式有关。

    20年前,我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从江苏拉一车货到北京,运价是500元/吨。司机拉一车货过来,一般都是10吨的货车拉12吨货。一趟过来,司机路上开销掉的6000元费用,其本上够往返的路费、油费等各项开销。司机想赚钱,就需要在回程的时候稍带点货回去,也就是走“空车配货”。那么回程拉货的运费基本就是一趟下来的利润了。司机为了多跑几趟,回程路费一般都会便宜一些,这样来的时候500元/吨,回去基本上350元司机就肯拉。一趟下来净赚个两三千元。一个月跑五六趟,有一万多块钱的净利。当时司机赚钱基本靠两点:一是多跑,因为多跑几趟能多多赚几趟的钱;二是不出事。别看司机一个月赚一两万多,但只要一出事,基本上一年的也就白干了。所以,当时个体司机的安全意识还是很强的,在利润和安全之内权衡,一个10吨的货车,一般也就拉个12吨左右的货,超载也还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但是后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油价在提高,路途上的费用也在增加,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运费的涨幅却远远跟不上,所以司机想赚钱,只能再多拉两吨,以弥补不涨的油价。在90年代后期,一个十吨货车,拉个十五、六吨的活是很常见的事。而当时的情况依旧是来程是成本、返程是利润。

    后来的情况又发生了变化,国家治理超载超限行为,各地都开展了治理超载的活动。开始是超载要原地卸货。这样处理的好处是避免了司机超载,问题是货卸下来不好处理,有了损失更说不清楚责任,象煤炭这样的产品还好一些,象化工原料和日用品这样价值较高的货物,半路卸下,会引起很多的问题。到后来,全国就基本上都是以罚代管了。

    而以罚代管,对解决超载现象是毫无帮助的。为什么呢?

    这个道理我们可以用博弈论来简要说明。博弈论里有一个很有名的囚徒困境。囚徒困境假设了一个场景:甲、乙两个共谋犯罪的人被关入监狱,两个人不能互相沟通。由于法院缺乏足够的证据,如果两个人都不揭发对方,则由于证据不确定,每个人都坐牢半年;若一人揭发,而另一人沉默,则揭发者因为立功而立即获释,沉默者因不合作而入狱十年;若互相揭发,则因证据确实,二者都判刑八年。

    很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不认罪是对双方利益总和来说是最好的选择。但由于信息不通畅,两人无法串供。这时,两个人就都面临一个是否认罪的选择。按照上面的条件,无论乙认不认罪,甲都会因为认罪而减轻处罚,所以对于甲的最优选择就是认罪。对乙也是一样的。最终的结果往往是甲、乙双方都认罪,而达成了一个对双方利益总和来说最差的结果。博弈论的观点认为由于囚徒无法沟通,而不能信任对方,因此倾向于互相揭发,而不是同守沉默。

    在货车拉货的市场竞争中,多拉货、多赚钱是所有车主的共识,那么,拉多少货取决于车主在利润和安全之间的选择结果。但以罚代管加入后,由于新成本的出现打破原有的格局。在没有行业协会统一协调运费标准的情况下,多拉货成了最优选择。

我们用江苏到北京的那个例子来分析。在治理超载的过程中,使用罚款的手段,却改变了司机对超载的选择。

    治超部门检查,如果车不超载,治超者就只有费用支出;司机有利润而治超者没有支出。但是,治超工作是一项强制工作,那么治超者就面临着处罚和不处罚两种情况,显而易见,处罚的收益更大。而交纳罚款后,车主继续超载。同时,为保持原有利润,车主要把治超罚款加到成本中,这样,在运费无法提高的前提下,车主只能拉比以前更多的货。所以,以罚代管事实上加剧了超载行为。


    其实企业考核中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考核的本义是解决绩效效率的问题,但过分依重结果考核而不是过程管理,也会造成考核本义的丧失。

    例如,对企业资产负债率的考核,考核企业资产负债率的作用是为了减小企业的经营风险,但企业在考核资产负债率的同时,也会以利润等水平作为衡量被考核者工作业绩的手段。那么被考核者在衡量是否应控制资产负债率减少企业风险时,首先会考核的并不是资产负债率的提高会造成多少企业风险的增加,而是考虑因减小资产负债率减少的利润与因资产负债率超出企业规定目标值而受到的处罚之间哪个对个人利益影响更大。一般来说,管理者会继续增加资产负债率以提高利润水平。这与车主与官方的博弈是一样的道理。管理者只要能够控制住因提高资产负债率导致的损失低于提高利润所获得的收益即可。


    启示:绩效考核固然是提高企业绩效的有效手段,但绩效考核的实质仍然是通过对管理过程的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单纯加任务、加指标,而不注重对管理过程干预的考核形式,往往起到的只是相反的效果。所以,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考核要注重对管理过程的干预,而且考核结果也应当做为企业管理和人事使用的依据,而不能只简单地运用到奖罚当中。考核的核心还是为企业管理提供借鉴和资料,这样,才可能通过改进管理流程、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等方法改善企业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