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考核 方):
乙方(被考核方):
为了明确甲方对于乙方在2013年度的经营和管理目标,激励公司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特签订本绩效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 履约期:
履约期限为1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共计12个月。
2 甲方权利及义务
2.1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所必需的资源,并支持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2.2 甲方授予乙方相应职位的权力,并承诺不越权指挥乙方下级人员,影响乙方正常行使责权;
2.3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权力的运用,获取乙方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信息,并给予建议和指导;
2.4 甲方有权依据公司审计规定,对乙方在本责任书履约期开展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察和审计;
2.5 在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行为时,可中止本责任书执行,并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责任;
2.6 在乙方履约期结束后60天内,甲方应按本责任书规定计算乙方经营管理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兑现对乙方的奖励;
2.7 甲方在兑现乙方奖励后如发现乙方在履约期有违法、违纪行为时,仍有权力追究乙方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3 乙方权利与义务:
3.1 乙方在履约期必须根据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和公司的授权,履行本岗位的责任和义务,恰当行使权力,并充分运用甲方提供的各类资源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实现本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业绩目标;
3.2 乙方在履约期应按公司相关办法向甲方及时并如实提供经营管理活动的信息,听取甲方给予的指导和建议;
3.3 乙方在履约期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审计规定,指导下属部门和人员配合甲方的各项监察和审计工作;
3.4 乙方必须如实报告在履约期各项业绩目标实现情况,不得有夸大、虚构业绩,隐瞒成本费用超支、经营管理事故及其他经济损失行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责任书规定的奖励兑现权力,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 业绩指标:
乙方应在履约期内达成的绩效指标、权重设定及成绩计算办法详见附件。
5 年度绩效薪酬兑现:
履约期结束,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业绩指标实际完成情况,由甲方对乙方兑现年度绩效薪酬。乙方年度绩效薪酬计算办法见《公司薪酬管理试行办法》。
6 免责条款:
凡出现下列情况导致考核指标相关工作任务经双方同意取消的,该项任务不计入考核成绩,由其他未取消的任务按比例调整分数计算,如未达成一致,仍按本责任书继续执行:
1)因甲方未提供乙方完成单项任务所必需的关键资源的;
2)因甲方战略和计划做出重大调整的导致单项任务取消的;
3)因出现战争、自然灾害及其他法定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完成单项任务的;
4)因甲方其他下属部门(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问题导致乙方无法完成任务的。
7 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