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中人网 > 中人社区 > 聆风听雨的空间 > 博客
员工上班时间忽发性死亡
2012-11-13 18:05:03 | 上班时间 , 忽发性死亡 , 员工关系
          11月9日早上4点左右,熬胶工、47岁、男、重庆人,在上班时间(晚上12点上班,早上8点下班)于生产车间的侧门忽发性死亡。在此之前,此员工还到保安室抽烟、聊天,出来喝水的时候,在出事地点倒地,经120过来抢救无效,死亡。初步断定是忽发性疾病。7:30左右,老和至电老板,老板指示:要验尸(排除他杀,报工伤)。公安局、社保局、村委治保主任等都已在厂里,警察在厂调查、询问、拍照取证。立即联系殡仪馆过来把尸体运走(治保的梁主任在指示,一定要尽快把尸体运走,以防家属过来闹事,阻止公司把尸体处理)。9:30左右,殡仪馆的人过来运走尸体(费用3000元,另用信封各装了两百元,分别给殡仪馆的工作人员)。送走尸体后公安局的人员也走了。10:00左右就社保局、村委、本厂负责人一起开了个会议。会议决定:1、家属过来后,要安抚好家属,厂方安排好住宿;2、切忌跟家属谈赔付的问题,先带家属去公安局,让公安局(第三方权威机构)与家属解释死因。经家属同意,看是否尸检;3、再到社保局申报工伤;4、社保局确定好赔付金额后,再与家属谈工厂的决定。如果家属闹事、或不配合,则立即报警,让治安介入。5、至电家属,让家属在其所在户口地办理社保局所需的证明资料。
        下午,死者在深圳打工的亲戚(嫂)赶了过来,我们只是把经过大至说了,后安排了住宿问题,伙食问题,暂时约定15元/人/餐的标准。其他家属在今晚会从重庆坐飞机到达。
       11月10日,周六,上午9点左右,去宾馆找家属,想带其直系亲属去公安局。去到,家属人员已有十多人在,直系亲属就其妻、其子两人(21岁)。家属称儿子还没到,要到10点多的时候才能赶到。我说:公安局要求必须直系亲属在场方可,后来约定等直系亲属到齐先。11点左右,主任(负责报工伤)去宾馆找家属,希望在社保资料上签字。后返回,一位宝马哥由摩托车司机带路载着6、7位亲属过来我厂谈判。宝马哥表明态度,1、现在还没搞清楚原因,是不会在社保资料上签字的;2、我们是配合厂方,希望在国家里面多捞点赔偿金;3、住宿,要换一间较好的地方(之前因家属没带身份证没法找到地方住)起码可以保证家属人员住得安心(后换了旅馆);4、吃的问题,为免与厂方发生直接的经济来往与避免产生纠纷,希望找一家餐馆,给个标准,让家属过去吃,厂方直接与餐馆结账;(满足提出的要求)5、让我们给个答复,现在这个事情怎样的安排(把之前的开议安排大致说了一篇)。老和与家属约定下午去公安局说清死因(下午去到,因公安局上班人员不是办理案件的人员,因此约定下次的时间)。
      11月11日,上午安排去公安局,原是直系亲属与代表人共5、6个人去的,但家属非要求要一起过去(有11名家属)。公安局说明原因:身上无任何外伤,排除他杀,完全是因个人原因忽发性疾病自然死亡,家属决定不解剖。公安局开单,家属要求我厂安排车辆,所有亲属都去殡仪馆看死者。
      11月12日,上午9点左右与宝马哥带了5、6位亲属去社保局,宝马哥还带了一名貌似懂得的人过来,把每一份社保资料都查研了一次。后来发现社保局报的出事时间与公安局报的时间不一至(报社保局的时间是一个大致的时间),需要去公安局写一份事发时间回执单。因上午当事民警不上班,只能等到下午再过去。中午的时候夏律师过来,我们探讨了这件事情。他给我们指明了一个点,如果员工在工作岗位上,没有发病迹象,而又在休息的时候,在离开工作岗位的地方死亡,这个就是纯属他个人的原因了(意思是社保局赔付的钱不会多)且建议我们不要直接跟家属说我们厂只赔付多少多少钱,就说:我们一切按照法律法规走,应该要赔的一分钱也不会少你,如果不按法律法规走,到时候,很多事情就扯不清了。后考虑到,我们公司不可能冒险做这个假证,而且社保局也会有人过来调查的,未果。下午,镇单位领导人打电话过来说,叫我厂的人跟家属商量把尸体火化了先,说此事与赔付没有直接关系,让尸体放在那里不处理也不好;2、让旁系亲属回去先,只需直系亲属与主要负责人留下来,也可以解决问题。后老和至电宝马哥,宝马哥不愿意,而且,还带了威胁的口吻说,如果社保局赔付不了这个钱,到时候就会问我们厂要之类的话。晚上的时候,我与老和去家属指定的餐馆等他们过来吃饭,想跟他们商量镇领导交待的事情,但后来发现气氛不太对,现在说这个还不是时候,后来就走了。
       11月13日,上午9点左右,与家属去社保局正式提交了资料。社保局称,这个结果,要两个月方可报下来。11点左右,治保的梁主任过来了解此事,也建议不要跟家属说火化与叫其他家属回去的事,省得激怒他们,最重要的是不要让他们来工厂闹事。现在就是要与他们慢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