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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与法家思想的联系(随笔)
2012-06-04 16:53:34
     前几天听了陈东老师关于国学与现代企业管理的讲座,思潮澎湃。想起以前通读了一些国学名著。趁着今天有点空闲,也写点随笔。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而闻名,并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摘自百度)
    法家的核心思想是“法、术、势”。商鞅重“法”,申不害则重“术”,慎子重“势”,后经韩非子将三者揉为一体。所谓“法”,个人感觉有点类似于绩效管理制度、绩效考核方法等规章类的工具。所谓“术”,讲的主要是帝王如何运用一些方法去获取对方的忠诚,可用的也比较多,比如面试、绩效面谈、员工关系。所谓“势”,主要指君王手中的权势、权威即君主统治所依托的权力和威势。有点类似于人力资源的岗位说明。“责、权、利”中如何运用“权”的部分。
   韩非的理想是:拥有至高权力的统治者,创造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同时掌握一整套驾驭臣民的操作技巧,从而能够轻松地达到"智虑不用而国治"的效果。统治者高高在上,不受干挠地行使统治权,依法行事,不徇私情;像鬼一样,幽冥不测,像天一样宰制一切,这是术的妙用;他还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控制着人们的生杀予夺,这是势的作用,此三者缺一不可,皆帝王之具。
   通读一遍后,感想颇多。法家在秦朝统一六国中发挥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包括建立的制度也为后世所沿用,虽然自汉武帝以来“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是千百年来,法家思想一致都是“帝王之术”。甚至让我以为,所谓的“罢黜百家”是帝王应用了“术”的结果。有一种“儒家伪君子,法家真小人”的感慨。
    但是法家的几位大人物却都落得了一个可悲的结局。自邓析开始,吴起肢解、商鞅车裂、韩非被鸩杀、李斯被腰斩。个人认为,“重法”可以短时期内提升企业管理效率,一旦稳定以后,要多学点儒家的“礼”,用以稳固天下。
    个人一点随笔,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