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用工险”仅限在如下地区中国企业投保: 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四川、山东、天津、湖北、河南、辽宁、安徽、福建、湖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重庆 、广西、江西、吉林、山西、新疆、内蒙古、甘肃、贵州。
- “劳动用工险”仅限企业为本企业员工(员工需在劳动部门备案)投保,投保年龄为18-60周岁。
- 投保前请详细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以所签发保单为准。
- 投保企业应据实填写投保信息,否则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同一保险期间,每一被保险人只能购买两份保险计划。
- “劳动用工险”身故受益人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 如果选择的支付方式为“银行汇款”或者“邮局汇款”,泰康公司确认款到后,您的保单生效时间为汇款日的次日零时或投保时所指定的生效时间,以其中较晚的一个时间为准;如果选择“网上银行”支付,保单生效时间以投保时指定的生效时间为准。
·投保声明
1、本企业已详细阅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对各项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均已了解并同意。
2、本企业将如实填写投保信息,如有告知不实,你公司可不承担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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