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带薪年假制度,将有助于跳出“增减黄金周”的政策怪圈,让广大劳动者走出“假荒”的困境。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可以看出,只要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带薪年假,而不要求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北京市人社局在今年中秋节前夕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一职工未休带薪年假,申请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被裁决额外支付两倍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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