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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子美日记内容
2005-02-25 10:39:23

http://www.ceqq.com/Article/Class19/Class20/200311/1430.html

自 序

  在一条很庸俗的路上有间咖啡馆。某夜,咖啡馆里的桌子都撤了,只留下零星椅子和一张横放在角落的沙发。进来的人席地而坐。我坐在离乐队最近的地方。
    十点左右,宣布演出开始:“来的人很少,但你们很有幸,这是我们在广州的第一次打击乐演出。”
    然后,我淹没在鼓声中,由各种鼓组成的音乐,激烈、摇滚、煽情……没有演唱,只有身体语言。他们的全部情绪通过手、手中的鼓棒宣泄出来,像沉默的反抗。那种单一的强大,即兴的疯狂,令我想到写作。

   
但是,演出进行到一半时,门被粗暴地推开了。
   
冲进一个咆哮的男人:“马上给我停了,再不停就关了你们咖啡馆。你们骚扰了我!”
   
他的架势像要斗殴,所有人都怔住了。几分钟后,乐队放弃了低音鼓。有的鼓手坐到地上跟大家玩小鼓,有的鼓手仍坐在大鼓前,但只用鼓棒在一根特别的木棒上刮擦出声音,有位一直拿着DV拍演出的
女孩坐到鼓手的位置上,拍起铃鼓……感动与失落绞成了绳子,勒着我。
   
十分钟后,队长双拳一收,鼓声戛然而止。他说了一句话:不是我们骚扰了他,而是我们被干扰了。对,我们并不是不坚持,只是无法让一个咆哮的男人接受鼓声。
   
第一次打击乐演出,有疾而终。

  从我迷恋文字表达的某天起,就像一个固执的鼓手,在敲、在打、在抚摸,那面叫做成长的鼓。

  如果不是因为木子美在Blogcn的私人日记《遗情书》引发意外事件,我会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下去,这种生活由伤害与被伤害、自立与不自制、幻想与真实组成,在有限的年纪经历极限,在日常化中戏剧化,在个体生命中分裂多重角色是我的追求。但是,我被干扰了。
   
卷入道德是非、价值判断甚至男权女权的讨论中。本来,任何标签对我都是无意义的。

  这本书,就是这种背景下的产物。确切地说,是这种背景之前产生而在之后成为印刷品的东西。很“色情”与很“低级”的性专栏文章舍弃了大半(虽然我个人很喜欢);部分与男人最真实的交流但也涉及“色情”的小说内容作了删节(虽然也是我个人喜欢的)。所以它是一本比我想像中干净的书。

  那些我很用心但没有目的写的诗歌、随笔、小说,是和很多人一样,为自己写的青春遗书。
   
然后。我还是会一直跑下去,不停下来。

    逛 街

  假日里收到鸡尾酒品尝会的邀请,为自己是否要夜夜笙歌犹豫了很久,临近子夜才出门。到场时正式酒会已结束,但主人热情不减地让调酒师现做几个作品给我鉴尝,喝过了温柔的“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回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一道预设着一夜情的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

  “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突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

  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待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筋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

  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九十美元的水壶。
   
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在音乐中快乐地死去  

  “非典型肺炎”出现在广州的日子,我去了气氛最为阴沉的石牌。凌晨,巷道昏暗,醋味若有若无。我走进去,有着向死亡靠近的快感,像要在灾难中做最后一场爱。所以,见到那个瘦削的酷爱音乐的男人,我问的第一句话是:“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
   
这问题比可怕的传染病更让他不安,屋子里只有微弱的台灯。
  “《The Million Dollar Hotel》,《百万美元大酒店》的原声大碟,那次我和她通宵达旦,音乐也循环了整夜,U2的Bobo,悲情色彩……有点儿恐怖。”他忽然停下来,喝啤酒、发呆,给了我一块巧克力,回忆很爱的女人和很爱的音乐,内心有些困难。接着他翻出另一张CD《Ketil Bjornstad / Pianology 》,“挪威的,钢琴曲,在做爱时和失恋时听,它比较写意,感觉手指触摸、弹跳、抚摸的节奏,也有高潮、激烈的部分,与做爱的过程暗合。”他又陷入沉默,钢琴曲在屋子里回荡。

  我说了些温和的话,再残忍地让他把《The Million Dollar Hotel》说完,他继续了:“最后一首是Punk音乐,比较吵,每次都跳过去,Replay第一或第七,特别慢的环境音乐,变得性感……她的器官是最奇怪也最完美的,进不到最里面,像会转弯,变窄,平凡的音乐与她的神奇是背离的,让人兴奋……”

  让人如此兴奋。眼前的他,敏感,多愁善感。我无意提起喜欢电子音乐,他会皱皱眉头:“快节奏,低音效果,喧闹,容易联想到酒吧的一夜情,不好。”我闷笑。
   
“你会在一夜情时听什么?”
   
“那是因为喜欢她的肉体,而跟她做,不顾及音乐,不刻意营造,听听也无妨,但选择什么无所谓。”
   
其实,我和他的今夜也是一夜而已,我们都明白。他从容地更换CD,最后放了一张类似小资介绍过的《REDHOT+Rhapsody》,Trip-hop Jazz风格的音乐,沉缓的鼓声与Bass,我们在黑暗中进行。
   
“保重身体。”
   
“呵,如果今天消失后就分别死去。”

  我向恐慌的人群不断地问着同一个问题:“你在做爱时喜欢听什么音乐?”
   
“我在做爱时听过最通俗的商场超市都有卖的《神秘园》,但我希望在做爱时听Pink Floyd的《迷墙》或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
   
“我有个男性朋友一定要听张国荣的歌做爱,我不知道。”
   
“我喜欢Chill-out,常听Air乐队的,迷幻,舒服,还有很多男人喜欢Sade的音乐,也适合做爱。”
   
“我喜欢交响乐和室内乐,但做爱时会听柔情一点儿的,最喜欢川井郁子的《红色迷情》,小提琴像温柔的倾诉,也有很快的节奏……”
   
多可爱的答案。

  当我自问时,手头刚好有张歌特风格的LYCIA选辑,“与死去的君王交欢”,我最喜欢第七首《The Morning Breaks So Cold And Gray》。
 
    海市蜃爱

  那个遥远的夏天,我迷恋吕克·贝松的影像,想知道潜到最深的海底、天空与地面完全从大脑抛开的感觉,独自一人飞去了三亚。

  在亚龙湾,我穿上连着蛙鞋的潜水衣,绑上复杂的配件,戴着面罩,像条难看的带鱼,被潜水教练放生到海里。和每个观光旅行的人一样,嬉戏着斑斓的水族,触摸到小灌木林般的珊瑚丛……不同的是,我的右耳发生了一次疼痛,匆匆浮出水面,脱下面罩的瞬间,看到另一条“带鱼”。

  他也刚上岸,僵持着,裹在紧绷的潜水衣里,身材匀称,除了过分凸起的像男芭蕾舞演员的“中点”。该死的诱惑人的海,无法掩藏的不合时宜的“反应”。我自以为洞穿了秘密,眼神相碰,他掠过一丝尴尬的坏笑。
   
会发生点儿什么,也许,发生点儿什么吧。直觉、预感、天涯海角。迢迢而来的男女,不就为了一场荷尔蒙失调吗?还是一句话也没说,各自进了更衣室,各自离开潜水场。

  回到酒店,狠狠睡了一觉。醒来已入夜。夜里的海最是迷幻,虽然起了风,挂了警报。我穿着大大的白色棉浴袍,坐在细软的沙滩上,听浪拍打,海风中有盐花的味道。一个影从海水的边缘慢慢放大,一个男人向我走过来。
   
“喝点儿啤酒吗?”是他。
   
呵,显然不是预谋,昏然的海滩,他可能遇到任何一个她,只是碰巧。
   
我们不禁笑了一下,然后并肩坐着观海。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在想《碧海蓝天》那部电影,我在想贾克抱着海豚游向大海深处,真像是……”
   
“像跟一个女人做爱。”他直截了当接过我的话,聪明得有点儿可怕。
   
“我没有在海里做过,水性极差,如果我套着救生圈在海里做爱,是不是很可笑啊!”
    “那也是可行的。不过你可以试着在浅水处。”
   
“怎么做?”
   
“面对着面,我托起你的脚,你浮仰着,搂着我的脖子。水有浮力,一点儿都不费劲。”他居然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并若无其事地喝了一口啤酒。
   
浮力,性感的阿基米德定律:F=PVG。
   
“好吧,我们来幻想。幻想在海的深处。”说出这话时,我开始迷离。

  他摊开双臂,让自己舒服地躺下,“那需要一个气垫船,迷你型的,最好是红色或白色,我们漂出去,开始躺在船上,海阔天空地接着吻……到了非常动情时,我们一起潜到水里,紧紧相抱,亲吻着等高潮到来。”
   
“会窒息的,会死在海里的。”
   
“就是要那种双重窒息的感觉,自然而野性。”
   
“哈,我胆小,有没有安全模式?”
   
“那就从船上牵一条绳子,以绳子为圆心,船为半径,做完一圈就差不多了。我们再回到船上,看蓝天白云……”

  不知什么时候,我们抱在一起。夜里没有蓝天白云,只有一次次冲刷上来的海水,一次次漫过我们的身体,最后连同湿漉漉的高潮一起退去。
   
他睡着了,我冻醒了。渐渐清晰的轮廓像消失的海市蜃楼。没等到天亮一起漂出海就离开。但愿没有金枪鱼袭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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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这样想会上瘾的。
   
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
   
我不敢啊,胆小啊。
   
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
   
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
   
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

  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

  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
   
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坏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

  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他阻拦我再去北京。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我说:我不要照片了。一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看到照片,他眼中的我,笑得灿烂,笑得真实。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

  我们恢复了联系,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他总是说很感动。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二十七小时

  12:00
   
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

  13:00
   
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

  14:00
   
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

  15:00
   
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

  16:00
   
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

  17:00
   
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

  18:00
   
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

  21:00
   
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

  00:00
   
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

  01:00
   
“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

  02:00
   
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

  03:00
   
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

  12:00
   
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

  13:00
   
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

  14:00
   
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

  15:00
   
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2003-6-20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
   
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
   
我对他说:
   
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
   
我还对他说:
   
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

  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
   
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
   
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
   
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
   
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
   
(靠,4:54了,洗洗睡吧)

    2003-6-23 唱 K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淫乱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淫乱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2003-6-24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
   
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
   
长隆长隆,心情很蓝。

  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
   
他说:好。
   
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
   
“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
   
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
   
他笑。
   
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
   
“去哪里?”
   
“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
   
“我陪你去。”

  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
   
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
   
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
   
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
   
他比我想像的单纯。
   
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
   
起了鸡皮疙瘩。
   
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
   
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
   
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
   
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
   
“不。”

  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
   
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
   
“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
   
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
   
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淫荡。
   
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

  后来,发生了一夜情。
   
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
   
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
   
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
   
后来,他完全消失。
 
    2003-6-27 旱涝保收

  我过着很自得的生活,有一份可以把自己弄得好像很忙的工作,工作之余又有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而且做爱对象有得选择,有得更换,资源充足,我不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付出感情,更不会对我造成干扰,像一张CD,想听就听,不想听就粒声不出。

  一个北京网情曾这样跟我说:我们都不缺做爱的人。但他有时会说:旱时旱死,涝时涝死。
   
相比之下,我是旱涝保收。
   
这点更让我自得得不得了。

  昨天回家困顿如牛,关了手机睡觉,一觉醒来已是子夜。忽然有电话进来,一个恋袜癖——喜欢女人穿着丝袜跟他做爱的男人。
   
他问:“今晚有空吗?”“没有。”关了机。安心睡觉。
   
中午醒来,发现又有条短信,是个画画的男人在凌晨一点半发来的。
   
“真无聊,找你一次就关机。”
   
鬼话,上次他也是凌晨找我做爱,为去他画室还是来我家商量半天。
   
最后我说:既然你找我就得你出门。
   
他醉熏熏来了。

  昨天还是星期四呢,就都蠢蠢欲动了,现在的人真疯狂。
   
吃午饭时,恋袜癖又来预约:
   
“今晚有空吗?”“没有。”
   
“都安排满了啊?”“是啊!”
   
“那什么时候有空啊?”
   
“很久以后吧。我不告诉过你吗?我不喜欢重复。”

  上周六换了三双丝袜跟他做爱,新鲜有趣,可以写进专栏了。再做一次就变了很多余。我功利得很呢。本想过一个没有做爱负担的周末,意外发现家里的煤气用光了,真惨,今晚要冲冷水澡!
   
就算有特殊人物来做爱也会麻烦得很!想想看,他在大汗淋漓呼呼哇哇之后,居然只能冲冷水,会中风的!
   
莫名地悲凉起来,今晚似乎很有必要为了冲个热水澡去一个男人家做爱啊。就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

  很久以前,还在大学三年级,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在一个男人家过夜,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幸福死了。那年冬天,我是我们宿舍过得最温暖的女生,因为,我经常能冲个热水澡。

  今晚,只要一个家里有热水的男人。
   
旱涝也有不保收的时候。
 
    2003-6-29 不怕出名不怕壮 

  在我担心一朝木子美一生木子美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网情赠我金玉良言:“不怕出名不怕壮。”

  昨夜,去了吧,并且不再抱那只猫。
   
但是,酒过三巡,隔壁的某男碰了碰我的肩膀:“我们再玩一个游戏,输的人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我斜倚着门梁,做出骚不啦叽的姿势。
   
“你、(顿号,似乎说出这个问题他需要很大勇气),你跟多少个男人Happy过?”
   
“六十五。”我脱口而出,转身而去,帅极了。结果整桌男人都很PF我。

  酒又过三巡,我准备转移到画画的男人那一桌。但被隔壁桌的男人们拦截住。我无意关心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他们口口声声说PF我的坦诚,我就得更真实。于是发生了富有意义的对话。
   
“今晚你会跟我做爱吗?”
   
“不会。我有心理障碍。”
   
“为什么?”
   
“你太有名了,我怕出名。而且每个跟你上床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胡说。我还经常有被抛弃的感觉呢。你真的不想做爱吗?我不会把你写进专栏的。”
   
“我不相信。”
   
“你有什么值得写的吗?”
   
“有。”“是什么?你包皮过长?”
   
“是的,但我会在结婚前处理好。”
   
“就算你包皮过长,我也可以不写你啊,这种个案以前就有过。”
   
“我还是不相信。”
   
“我觉得你身材不错,做爱也应该很棒,而且我向来认为做爱是最快捷地相互了解的方式,它会让我们很亲密很真实。”
   
“我害怕真实。”
   
“如果你不想做爱,我们就没必要聊天了。”
   
“嗯,我不浪费你的时间。”

  其实不跟我上床也会很出名,会因为拒绝跟我上床而出名。我已经在博客上发现了他当夜回去写的日志。我们就相互吹捧吧。
   
他称我为“牛比女子”,那我就称他为“包皮男人”吧。每个自律而自我保护的男人都有过长的包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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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4 伦理片

  1.

  他说过二十分钟就到。我刚刚洗完澡,收拾完房间。等一个陌生男人来做爱。

  此前,我在麓湖的一家餐厅,看着摄影师拍完五道南美式烧烤。仅仅是拍。我饥肠辘辘。
   
看着麓湖边散步的男女,想起大学时期的某些恋爱。也来过这一带,拥抱、接吻、聊天、吃烧烤。

  没有男人照顾快三年了。习惯到失去恋爱的能力。带着点儿忧伤,回家吃完自己的晚餐。
   
已经十二点。这时最好找个陌生男人来做爱。
   
从储备的号码中,调出一个。两句话就谈妥了,比快餐还快。

  2.

  “我穿着黑色Nike上衣。”
   
他说,他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如有过一定数量女人的男人。
   
我并不走近,打了个手势,斜穿过马路。他是个漂亮的70年代后出生的男人。与我同龄。我们会做一种70年代后的爱。
   
直接、冷漠。

  相对而言,我更喜欢60年代末70年代初出生的男人。他们闷骚。夹杂着一些感情。做爱前谈谈哲学或艺术。
   
他摆弄了一下我的电脑,IT是他的行业。他对文艺片没有什么兴趣。我只好找出《漂流浴室》(其实也很文艺)时间、地点、人物,有无3P经验,有何放纵经历。
   
这是70年代后一夜情的惯常话题。
   
比较实用主义。
   
各自脱衣服,一起上床。
   
我问:“你有什么吸引我的?”
   
他说:“身材好,皮肤好,技术好。”
   
说得倒是千真万确。
   
但他最敏感的是乳头和肛门。
   
“你有同性恋倾向吗?”
   
“绝对没有。”
   
二十五岁的男人有旺盛的精力和持久的硬。为此,应该原谅他不懂调情,不懂掳获女人的心。

  做了两场爱后,我教他如何闷骚。
   
“你知道吗?没心没肺的最高境界是对每个人都能很动情。”
   
是的,尤其一夜情,要怀着“今夜你是我的爱人”的心情。投入,不能自拔地。才有高质量。
   
我们模仿“很动情”这个动作,笑得吱吱嘎嘎。

  半夜里,隔壁有一女人尖叫,又有一男和另一女的说话声。他竖起耳朵在听是否3P或SM。
   
可怜的他只睡了三个小时就得起床上班。
   
闹钟响时,他正插入我的身体。
   
再做五分钟,再插几下。他自言自语着,担心着上班迟到。
   
来不及射就离去。
   
无人可怜的性欲。

  《漂流浴室》里的男人做爱到一半,听到鱼上钩的声音,先把鱼钓上来再继续做爱。
   
那是个血肉模糊的片子。
   
他说,属于伦理片。

  

  昨天到今天。
   
心情灰。
   
灰指数很高。
   
好想穿着衣服拥抱接吻。
   
有人白血病。
   
白血病男孩的links
   
我设为:
   
一见就脸红心跳。
   
我要去买张充到手机的IP卡。
   
然后回家。

  周末最大愿望是:
   
平安无事地写完几千字文章。没有情绪,没有联想,没有性欲地。为了完好的自闭状态,我通常要花很大力气。
 
    2003-7-8 爱人下落(*为心痛指数) 

  1. 十二岁喜欢的,小学同学,在初中时转学了,下落不明。*
    2. 十四岁喜欢的,初中语文老师,还在家乡,转行当公证员,已是六岁孩子的父亲。***
    3. 十六岁喜欢的,初吻情人,一个外乡人,十九岁最后一次见他,在深圳,打工。***
    4. 十七岁喜欢的,高中同学,为了他考同一所大学,他毕业后去了深圳,当律师。***
    5. 十八岁喜欢的,大学校友,我惟一说过“我爱你”的男人,在深圳、广州或北京?去向不明。*****
    6. 十九岁喜欢的,大学校友,在广州,认识时是有妇之夫,现在是三岁孩子的父亲,潜心研究学术。***
    7. 二十岁喜欢的,大学校友,初夜情人,去了北京又回广州,从事广告,有固定女友,现住在我家附近。*****
    8. 二十一岁喜欢的,曾在北京后在广州,曾是吉他手,后在一家报纸混,最近见他在今年的派对上,独身。*****
    9. 二十二岁喜欢的,写小说写乐评,做过广告后投身IT业,从广州到上海,独身。*****
    10. 二十二岁喜欢的,在广州,无固定职业,今年常在酒吧碰到,最近女友回国。****
    11. 二十三岁喜欢的,写诗的,四处流浪,失去联络,独身。***
    12. 二十三岁喜欢的,还在深圳,还在从事登山运动,独身。***
    13. 二十三岁喜欢的,在北京,当导演,计划2004年拍一部关于三十岁的电影,独身。***
    14.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广州,生意人,有妇之夫,偶尔见面吃饭。***
    15.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北京,在一家杂志上班,最近去了云南旅行,独身。****
    16. 二十四岁喜欢的,在上海,自由职业,同居状态,失去联络。****
    17. 二十五岁喜欢的,在广州,常在酒吧碰到,闹分手的女友最终还是在一起。**
    18. 二十五岁喜欢的,在广州,常在酒吧碰到,最近跟一个我认识的女人恋爱。***
 
   
2003-7-11 受人之托写避孕

    我的朋友,上海一个写小说的女孩于是(原名于滢),近期出了一本科普读物《避孕》。是女性成长第一书,南海出版公司出的,定价二十元,封面上有一男一女的代表性符号(像《非常男女》电视节目里冒出来圈圈加箭头和圈圈加叉叉),圈里分别涂了绿色和红色,特殊涂料,有磨砂感。就因为这个书名和这样卡通的设计(主要是书名太直接),发行碰到小麻烦,书摊的大妈觉得拿这样一本书难为情(为什么啊),于是于是应书商要求,先在网上做做宣传。

  宣传之一就是找熟人写关于避孕的文章,可以是她的书的读后感,也可以是纯粹个人经验。上周答应她“忙过下周三就写”。几天没睡好觉了,但不好意思失信,就写了一篇。她的书得慢慢看,我看了比较像后记的前言(用于是的话说:出版社把我的“跋”拔到前面来了),决定还是写最驾轻就熟的个人经历。
   
好啦。把写好的文章贴上来。大家都注意安全。
   
我这个月的月经又来迟了。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二十一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十一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两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十二元五角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十二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七十二小时内有效。

  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儿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七十二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儿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四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说“我要一盒持久型杰士邦”时,丝毫想不起第一次买避孕药的尴尬。
 
    2003-7-17 给亲爱的黄色懒骨头

  给亲爱的黄色懒骨头

  下午,听RADIOHEAD的《OK COMPUTER》,第四首,《EXIT MUSIC (FOR A FILM)》。
   
下午,黄色懒骨头又不知在上海哪条形状怪异的街上闲逛。
   
他越无所作为就越像我应该喜欢的男人。
   
2002年12月23日晚上,我说:“我喜欢你。”他说:“因为我没有伤害过你。”
   
今天翻开大学时的手写本,里面有篇2000年夏天采访黄色懒骨头的文章。

  开头写道:

  我要找一个“飘”的人,朋友脱口而出:风子。既是风,无可厚非地飘。
   
但风子不以为然,根据细节,他不裸睡,不玩“人间蒸发”,他戴手表,而且只死去活来爱过一次。他说,风子取“飘忽不定”和“crazy”双层含义,只为做错事能顺理成章得到宽容,是种便利。

  结尾写道:

  风子,1米78,高高瘦瘦,一张脸不算漂亮,但很有闲散味道,如同诸多女性小说里的男主角。我在三小时的采访里问了他将近一百个问题,他说我是发条橙子,接着他又说他是另一只发条橙子。

  他敲了敲笔记本电脑,上面有句话:“我常常在夜里担心迷失自己,可我实际又是一个喜欢四处游荡的人。”这就对了。
   
2002年12月末,他离开广州。想到我和他之间如此干净,眼泪掉了下来。
   
2003年6月,因为他在博客,我也上了博客。他是黄色懒骨头,我叫木子美。
   
手写本上还有一篇《我是谁》,记录了最初的故事,写得很纯情很罗嗦。

  一个片段——

  “喂——”一个男人的长音。“喂——”一个女人的长音。“喂。”一个男人极短促的声音。“喂。”一个女人极短促的声音。这就是Lolo和风子的开场白。但Lolo不知道他就是风子。
   
当Lolo确信她打错电话时,她已喜欢上那个“喂”的声音,只有神经质的人才能发出的声音。而Lolo对神经质素来偏爱。尤其在傍晚,人像鱼开始潜入海底。
   
“你是谁?”Lolo问。“那你是谁?”风子问。“我知道你不知道我是谁,但我可能知道你是谁!”Lolo故意饶舌。“咳咳咳——”风子发出极神经质的笑声,“如果我知道了你不是我知道的人,我会很快放下电话。”风子肯定地说。“我是风子。”风子肯定地说。

  又一个片段:

  Lolo开始怀念那个“喂”,她从来没有听一个男人这样发音,带着语速、语气、情绪和爆破,能把人怔住,能把人吸引进去。而且每次电话,这样的“喂”只出现一次,这是多么神奇的感觉。Lolo因为那个“喂”而疯狂,不可遏制。
   
插入一句,Lolo的爱情都是从幻觉开始的,这是精神病状中的一种,幻听。

  再一个片段:

  三天以后,还是傍晚,彪彪告诉Lolo一个好消息,消息好得让电话断线,是的,话音刚落就断了。
   
然后,Lolo拨通风子的电话。
   
“喂——”一个男人的长音,这是普通的,接下来那个“喂”才是特别的,这第二个“喂”往往要因为好奇和诧异才能发出,戛然而止。
   
“我是谁?”一个女人的问话。
   
“喂。”Lolo终于听到这个声音了,她的血液像化学剂反应着。
   
“我是谁?”Lolo重复着,那一刻她有些无可奈何。她没有什么要告诉风子的,在这个答案上。
   
他们说些什么呢?Lolo说彪彪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关于风子追问Lolo是谁。风子说他没有追问。Lolo说那就不要追问,任何时候。Lolo这样说,显然是有些颓丧。

  那一年的Lolo,也是就二十二岁的我。
   
黄色懒骨头离开广州时,问:“你今年多大了?”“二十四岁。”“也不是小女孩了。”

  约 会

  我的手机是Motorola很老土的一款,只能存一百个电话号码。通常哪个人三个月以上没联系,就会被删掉,以腾出新空间接新客。

  前晚,为了存新欢“妞妞”的号码,把一个非典以前请过我泡吧吃生蚝还送过六张CD的已婚男人删了。然后今天早上出现一条无名短信:
   
酱子你好!
   
谁呀?打过去一问,是他。
   
“酱子今晚有空吗?”
   
“哎,你还想约会就得隔三差五打打我电话,不然……”
   
“我忙啊,非典时不敢出来,非典过后又去了上海,刚回到广州。”
   
“那就好好陪老婆孩子,别搞婚外情啦。”
   
“好,听你的。”
   
过半小时,他又发来短信:“今晚想跟你同乐。”
   
嘿嘿,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他是我网上认识的,叫“辩证法”。中产人士,那次吃完生蚝还差点儿在他车上乱搞,我写字写到两眼发黑时,还想过傍傍他过日子算了。
   
但,删了,就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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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7-21 热与忧伤

    女朋友说:炎热让人变得荒谬。
   
我深深感到热的忧伤。热啊,让人无比嗜睡,失去战斗力。听觉也变得挑剔,不能听烦躁的东西,阴冷的音乐又像黏在神经上的水泥,更加窒息。味觉也变得挑剔,银耳木瓜吃完了,龟苓膏吃完了,凉粉吃到一半吃不下去了,胃里装满冷,皮肤却发烫。
   
我幻想着四周起了水泡,我麻木地被水泡撞击,摊开四肢。充满了水泡,充满了,感情。
   
什么也做不了。除了意淫。

   
十分庆幸,还有些男人可供想像,就那样,从A到B,从甲到丁。想他们漂亮的脸蛋,口气的芳香,还有内裤之内和内裤之外的形状。
   
意淫实在是好吃的冰淇淋啊,吃过的没吃过的,都那么诱人。意淫是忧伤而有效的消暑方法,让你的精神集中,体温下降,最后,意冷心灰。彻底,解放身体。

  有些汗从腋窝下面渗出来,其他的毛孔却被风封住,难受。
   
继续难受。这么热啊,热到跟谁也待不住,热到拥抱更是自寻死路。
   
多想泡在一个巨大的水池里。
   
泡在出生之前的羊水里。
 
    2003-7-27 LOW 

  低的,浅的,消沉的,微弱的,粗俗的,卑贱的,体质弱的……(金山词霸解释)
   
“all songs written and performed by LOW”
   
一只手的光亮面在红色,阴暗面在黑色。手的血管暴露。这是一张专辑的封面。

    我被记忆折磨。每时每刻。快要死去。
   
我想有一天,在所有我爱过的和做爱过的男人们面前自杀身亡。
   
前些天,梦见自己沉进水底。
   
昨夜,梦见哥哥和外婆在一张床上,垂死,抽搐。
   
今天,梦见哥哥跟父亲的尸体,还有外婆的幽灵。
   
醒来总是浑身冷汗。
 
    2003-7-28 掏心掏肺 

  博客前段日子总是上不去。所以现在补日记。不知都是什么人在看我,常常提到的某个名字,就有人跳出来。
   
我很累啊,这周会很忙很忙,下周去香港,将有十天八天写不了日记。所以节目预告是:
   
“你以为天天吃上饭容易吗?”
   
我觉得自己是完全属于社会的,当我忙中偷闲做爱时,想的还是工作,需要好的题材,需要奇形怪状的经历,然后毫无良知地“出卖”……

  我很感谢跟我做过爱的男人,尤其是成为我的专栏个案的男人,我也深感歉疚和痛苦,因为我本应该像恋爱一样跟他们在一起。

   
我很佩服自己的心理素质,有个朋友说:看你的专栏时,总担心你某一天会自杀。听她这样说时,我想哭。某种生活某种角色,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就像你进了黑社会,你永远是黑社会的人,死了也是黑社会的鬼。
   
经常地感到处境的孤寂。
   
任何一个认识我的男人,都不会爱上我。如果我需要爱,我要比常人付出上百倍上千倍的努力。而我不能爱,至少现在不能。我得像杀手一样孤僻地生活。一种没有同感的生活,一种自己是自己全部支撑的生活。
 
    2003-8-1 我与陈侗二三事 

  认真读了黄色懒骨头版的“陈侗”,那个留胡子的瘦小男人马上“厉厉”在目。没见陈侗笑过,虽然见他不多。
   
最早一次近距离接触陈侗,还在我不知天高地厚的二十一岁。
   
那时,他在做《视觉21》(去年底它已经死亡,死之前早就与陈侗没关系了)。我非常喜欢陈侗时期的《视觉21》,再加上那时认识了在里面做事的邱大立(一个鼻孔特别大的牛人)。冬日,下午,无雪,当然。拎着手写版的第一个实验小说《他慰》,去了新安大厦,在楼下电话亭打了几遍《视觉21》编辑部的电话,一个很低沉的声音接了:“邱大立不在。”然后,他说他是陈侗。

  我当时的身份是“卡通一代新人类”,那天穿着特别亮的皮衣皮裤,戴着爆炸型栗色假发,化了有四五种颜色的妆。

  陈侗说了楼房编号,但我走错了,换了两次电梯,还是错。冒冒失失对着一个堆满纸箱的房间瞅来瞅去时,听到一声“找谁?” 声音从廊道尽头传来,一个穿得很黑、表情严肃的留胡子瘦小男人。我想,他就是陈侗了,他站在靠窗的位置等我。
   
陈侗绝对不是你可以挤眉弄眼的男人,他的素,他与生俱来的(不是因为当老师的)威严感,让我的皮衣皮裤和五颜六色变得滑稽(非常条件反射地自省到我不是陈侗喜欢的类型)。

  接下来的交流、沟通,自然很不流畅。陈侗没有看我的实验小说(他说他会转交给邱大立),他翻开新一期的《视觉21》,问我的看法,而我恰是一个非常没文化也害怕文化的人,结结巴巴说了些不对路的话。他没有批评,只是兴趣不大。记得那期的杂志做了张曼玉和电影,他问如果我来写张曼玉会怎么写,我紧张到期期艾艾不懂作答。
   
就这样,话不投机,浅谈道别。从此没再跟陈侗当面说话(只打过一次他的电话让他帮忙找张辛欣的电话,还不敢告诉他我是谁)。

  没料想却与陈侗有几次不期而遇。有次在麦田吧,《卫》杂志的一帮人在朗诵、放投影,我依旧是一副凑热闹和勾勾搭搭的德行(后来确实跟《卫》杂志的成员有过三两腿,如愿以偿),陈侗就坐在昏暗角落里,他看见我,我也看见他,他似乎认出了我,我有一丝丝尴尬。

  最尴尬的莫过于去年秋天,在星海音乐厅看变性(变态?)舞蹈家金星的演出。陈侗就坐在我旁边,两个座位紧挨着。从空空的一排,到陆续坐满,到演出开始,到演出结束。我们一句话都没有说。我能感觉到他身上衬衫的棉质,干净顺从地包裹着他瘦小的身躯,我能清楚看到他袜子的颜色和裤管的形状,我甚至听到他轻微的呼吸。我一直不敢把手放在我们公用的那个扶手上,他保持着自然的坐姿,而我不舒服地更来换去调整着坐姿。一种巨大的陈侗式压力。

  要命的是,接下来的沙龙。正当我狂扫自助餐,端着杯红酒跟一新认识的女孩谈放荡话题时,陈侗出现了。因为第一次见面的不得体,我永远摆脱不了在陈侗面前的不得体(不管有意无意),而且像吸水的海绵体,越来越膨胀着不得体。

  最近看陈侗的《自己的世界》,也到过他的“博尔赫斯”书店,很庆幸,没见着他。
 
    2003年8月2~3日 又一次非常非常接近爱情

  一个每天看木子美日志的男孩叫我:“小木。”
   
小木是一个背影像女中学生,撒起来娇来眼睛像兔子咪咪的角色。我不知道小木是怎么从木子美的身体里分离出来的。以至本来喜欢木子美的他喜欢上了小木。
   
喜欢小木之后,他无法再和木子美在一起。
   
“我再也不跟你做爱了,不做爱时你是小木,很少人能见到的小木,但做爱时你就是木子美。”
   
木子美是大家的,只有小木是他的。当有一天他不再叫:“小木。”小木就不存在了。
 
    香港沦陷

    8月4日~5日 

  第一夜,下雨,同伴说:“每次来香港都下雨。”我也算应景了。拿着DC出门,拍到一辆印着楼盘广告的出租车,又在雨中等了十几分钟,没等到第二辆。不知不觉走到栏杆边,大道上的赫然白字让我兴奋得汗毛都竖了起来——皇后大道东!就像看见了亲爱的罗大佑在狂吼!双层巴士从楼群的缝隙中钻出来,钻过天桥,气势雄伟地碾过那几个字,在我的视线中像慢镜头,感动……我到广州的第一年,双层巴士正从街头逐渐消失。它在香港叫“叮叮”。

  8月6日~7日

  纷乱的消息传来,关于暴力、关于报复、关于声名……荒谬的,不可遥控的局面,仿佛香港之行是场沦陷。两个男人陪我出去散心,坐上“叮叮”,身体如酒在瓶中摇晃,街景时实时虚,麻痹、紧张,语无伦次。在接近铜锣湾的地方下了车,走进7-11,几个少女坐在角落中抽烟,烟头弹在地上,很蛊惑。在布满杂货铺和小酒吧的窄街上转悠,压抑着随时可能崩溃的情绪,瘫软在一条门槛上,旁边的男人递过一支kent烟。灰飞,烟灭。

  8月7日~8日 

  处女座的男人生病了,我拉上一个巨蟹座的男人出门,他一定要走路到海边,可怜的拖鞋把我的脚磨起了泡。路过湾仔的酒吧街,每间酒吧都挂出欢迎美国海军的牌子,因为昨天美国军舰靠岸,大兵们可以在香港狂放几天。上了年纪的老板娘招揽着生意,生拉硬扯进去成列而过的大兵,穿着暴露的各种型号女人从不同方向汇集而来,似乎香港经济在一夜之间复兴。我实在很想混迹其中,可是手中拎着巨难看的白色塑料袋,袋子里装着刚从7-11买的25港币一包的护垫。继续走往海边,一再抱怨脚疼,巨蟹座男人不耐烦地脱了我的日本屐式拖鞋,我只得无比浪漫地光着脚丫走,走,走……想起《伊豆舞女》。停在犹如珠江的海边,抽烟。僵持了很久,他一定要回去了,因为他害怕成为木子美的素材。他喝光我的水,扔下一张地图。恰如所愿,我可以一个人去酒吧。

    一间酒吧因为我捡垃圾的扮相,禁止入内;另一间酒吧的男咨客,捏捏了我的白塑料袋,通行。女人在吧里和大兵以及鬼佬熟客跳舞,有时模仿做爱姿势,骚,煽,却又很家庭派对式。还有卖挂熊玩具的女人,戴着一闪一闪的胸卡。我站在吧台边上喝酒,冷冷对着吧台里的镜子和酒瓶,沦陷的感觉又如金枪鱼袭来,纸醉金迷、糜烂腐朽,或者,其他的……走出去就横尸街头的冲动。一个典型的香港麻砾佬打断了我的恍惚,“我请你喝酒,好吗。我喜欢喝酒,我请你喝一杯好吗?”忽然觉得他是惟一与我匹配的男人,在这个被“洋人”侵占的地方,哈!但是,我避开了,带着同胞式的笑。

  8月8日~9日

  凌晨一点多才去兰桂坊,因为电视里不停播放皇马和中港队的表演赛,还有茶餐厅和酒吧是夜生意狂飙的消息。兰桂坊有着香港特色的又高又陡的坡,走下去、爬上来。坡顶最火爆的一间酒吧,客人数严重超标,鬼佬抓着酒瓶酒杯在吧外跳舞,探戈、佛朗明哥,猜火车……一直跳到街上,因为修路堆放的烂木板被踩得一颤一跷,正是我最喜欢的狂欢和脏兮兮。鬼佬也爱死那堆烂木板,一个意大利或法国女人几次差点儿摔下来,继续勇敢得像领舞dancer。我在街上站累了,挤进酒吧要了啤酒坐下,对面的黑人不停地打量,然后坐到旁边,撒了几枚硬币在桌上要买我一支万宝路烟,我让他收起硬币,为他点烟,然后我们一起把脚架在桌子上,朝着街外,吞烟吐雾,酷毙。他又大又黑的手,从我的脚摸到我的双腿之间,揉捏,非常不成比例的两个人种的软色情表演果然让人很high,周围诡异的目光中显示了效应。好啦,撤离酒吧。我没有脱衣服,一件也没脱,只用一瓶润肤露和良好的手势,让他的黑枪喷出了白色的烟花,这过程,亲睹了黑人前俯后仰、左扭右曲、呼哧呼哧的快感,我就像成功地擀了一根巨大巨黑的面条。

  8月9日~12日

  远离糜烂、颓废、猎奇……麻木而忙碌地在各条街上走。路过重庆大厦总会被阿差塞满菜单,去高级名牌店和麦当劳都能碰到讲国语的人,尤其是上海人,香港如同遭受民工潮一样遭受拯救它的游客,据说,《一周刊》担忧地做了《香港沦陷》。
 
   
2003-8-19 偶像训话

  黄色懒骨头删掉了他的“木子美的遗情书”的链接,以表明他的态度:“我讨厌你的博客,我不会再看你的博客。”
   
偶像还说:“你不是小孩子了,要对自己负责任。”
   
这话他三年前就说过,那时,我发生了一个“强奸”案件,余惊未了……偶像语重心长。
   
其实,我一直对自己负责任,只是对别人不负责任。

  经过讨价还价,偶像同意:写男人做坏事时一律不出现真名,而赞美一个男人时,用真名也无妨。
   
女朋友说:“你要找偶像就找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人啦!”
   
我现在也看不见摸不着黄色懒骨头啊!所以,一直很赞美他!
   
骨头说:“你怎么像拉选票。”

    2003-8-19 怀旧篇

  昨天凌晨,高中同学来电话,开头:
   
“神经病。”
   
“神经病。”
   
“大神经病。”
   
“大神经病。”
   
“一级神经病。”
   
“一级神经病。”
   
“超级神经病。”
   
“超级神经病。”
   
然后进入正题,我抢先告诉他,我最近如何如何出名啦,全国上下的媒体圈都知道我啦,他说:“我在深圳怎么没听说。”我说:“主要在北京、上海、广州嘛!”
   
他说:“哦,深圳就像美国洛杉矶。”

  轮到他讲了,他讲了力歼情敌的英勇故事:“那天打的去,因为想着要打架,下车时,司机找我两块零钱,我手一挥:‘不用找了。’然后,在他家楼下跑了十圈做热身,准备上楼时,电梯坏了,于是‘噔噔噔’跑上十六楼,用练习多遍的台词对我女朋友说:‘找你有急事,开门。’门开了,我走到那个被我叫做叔公的秃顶肾亏男人面前,指着他的鼻尖说:‘你给我滚。’以前,我说‘滚’字都发音不准,听起来像‘你给我鬼’,但这次,我的‘滚’字说得特别准,他吓呆了,在椅子里一动不动,我一脚踢过去,本来想踢睾丸的,怕太狠,就踢了他的肾。他立刻弹了起来,摆出拳击姿势,傻逼得要死,我一个右勾拳砸过去,然后甩门而去,一点儿快感都没有。”

  其实,他一直都不缺女人,被他甩掉的女人一个两个都出国,是个非常有励志功能的男人,但他却认为自己传统。

  我们如久旱逢甘露般狂聊,最后回归了高中生活,他的记忆力超级强。
   
“你那个小本子还在不在?”
   
“什么小本子?”
   
“就是那天我去你家转了转,你给我看的本子,那天十一点去的,也算很晚了。”
   
“你来过我家吗?”
   
“是啊,你家在快到三角地那段。”
   
“哦,想起来了,你是来过。”
   
“你的小本子最后一句话写道:‘我们什么都没做。’”
   
“真的????”

  我想了很久,都想不起来,我跟他什么时候,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事情都没做。只是,他提醒了我,其实早在高中(甚至更早),我就有记录男女私事的习惯。要是那小本子还能找到,说不定就是木子美博客的原始版了。
   
希望每个记录过的男人,都能在我忘记他们的时候,想起我。
 
    2003-8-21 等时交换 

  昨天,北京的XXX要采访木子美,但又不能发在XX周刊上,因为XX周刊刚出了点儿“上不上”问题,保守中。
   
一通电话后,木子美就采访问题与XXX短信交涉。
   
“不发在XX周刊这样的男性杂志上,多没劲啊,别采访了吧,有空来广州我陪你玩。”
   
“肯定要采访,发在北方媒体上没问题。”
   
“凭什么肯定?除非你跟我上床。”
   
“你来北京时我请你吃饭吧。”
   
“算了,没劲。”
   
“什么没劲,采访还是吃饭?”
   
“不上床没劲。”
   
“我顶多也就四十分,怕自暴其短。”
   
“嗯,那就彻底没劲了。”
   
“你要多少分?”
   
“四十分钟行不行?”
   
“这怎么算?”
   
“从插入开始算。”
   
“我最多五分钟。”
   
“我可以帮你延长。”
   
“先把采访的说定了再延长吧。”
   
“你从插入到完成的做爱时间等长于采访时间,达成契约并在公开论坛上发表宣言后,即可进行采访。”
   
“……”
   
这恐怕是新闻史上最公平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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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8-22 最忠实的网情

  昨晚,正在郑重其事地准备“新闻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时,酱子时期的网情S打来电话,我照例是欢呼雀跃,S好感动:
   
“你还是那么活蹦乱跳,我开心死了!”
   
原来,S若干天前在XX网的读书论坛上,看见一个名叫孤云的家伙,大肆抨击某某女孩,还把她的个人资料全部搬上网,S猜到说的可能是我(S一直不知道我的名字),非常担心,一边奋力与叫孤云的家伙作战,一边苦苦寻找酱子下落,终于,S找到了我的博客,终于,S找到了我。
   
“我真的很担心你,担心你难过……我喜欢你。”
   
“啊,我好像也说过喜欢你啊,我现在恋爱了。”
   
“我知道,是小迷。”S酸酸的。
   
我与S有三个月没联系了吧,在我们网情的鼎盛时期,哭过,笑过,吃过醋,闹过别扭,当然,还“抵死缠绵”过,有次,他从办公室溜出来给我打电话,讲着讲着,就淫开了,我告诉他我在床上,只穿着内裤,对着打开的窗,他告诉我一个女人帮男人手淫的最佳手势,是一手握着阴茎温柔而紧凑地上下运动,另一手的掌心裹着贴着龟头旋转,攒动……
   
(这样的手势后来在对黑人的实践上证明的确成功)
   
S说着说着自己就硬了,跑到洗手间去解决,还怪不好意思。
   
S写过很多诗给酱子,S总是不让酱子挂电话,S为了在他所在城市找一本画报,跑遍所有报摊,书店,却未果,(S告诉我7月份他出差去重庆时,终于找到了画报),S某天吃到了酱子说的过桥米线,兴奋忘形,丢了新买的1000多块钱一张的SD卡,却仍傻乎乎地对酱子说:“我快乐,我不难过。”
   
酱子的所有网情中,S最真,也最傻。
   
一度分不开现实与虚拟,直到我结束酱子的符号,消失。

   
2003-8-25 难以为继

  兴致勃勃在一起了,又不能兴致勃勃下去了。
   
一只青蛙养出了一只蝌蚪,蝌蚪又再变回青蛙。变身般的成长总有切肤之痛,是什么的时候是什么,不是什么的时候再是什么就怎么也不像什么。

  小时候,以为爱是一个大水缸,只要司马光来了,爱就会涌泉相报,舍身取义。
   
再长大一点儿,听别人说“爱无能”,以为别人真的“爱无能”,但别人娶了妻子,同时等于娶了她的房子和一堆流浪猫,别人只是对于他不可能爱的人“爱无能”。
   
怀一颗勇敢的心,披满身荆棘,冲杀沙场。一直跑着的人停下来就死了。此般撕心裂肺不如那般撕心裂肺。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小鸟一样不回来。”
   
如此熟悉的调子,竟然听来如此伤感。

  爱仍旧是个大水缸,不会变成破罐子,破摔,太阳晒了,雨淋了,裂了缝,又贴了补。爱只会老死,老死又偏是最残酷的死法。
   
然后,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2003-8-27 最大优点

  昨天中午,正在冲凉,XX打来电话,稀客啊,原来她一直有窥我的博客,觉得我的文字越来越好,以至忍不住要亲自夸奖我一下。万分荣幸之余,问她:“你们办公室的人都看我的博客吧?”“XXX可能在看。”
   
哦,XXX,一想就叫人气若游丝的男人。

  若干年前的冬天,我还是卡通一代新人类,XXX还住在北京路的旧宿舍时,我们生动活泼地厮混过呢。
   
拉过手,吃过麦当劳,上过床。
   
床上,有时我替他写我们卡通一代的稿子,他像乖孩子那样躺着,抱着我,写完了,才开始亲热,稿子交了,署他的笔名。
   
他总觉得我能成气候,鼓励我在他的窝里写实验诗歌或者小说。

  旧宿舍的条件艰苦,他跟另一个男人的床只有一帘之隔,我们不敢做爱,不敢叫,记得一次,他的朋友突然造访,他就把我埋在被子里,藏起来。
   
经常地,我在他的床上谈我那时爱得死去活来的吉他手,说到动情处,催人泪下,他就安慰我:“别说了,再说我会爱上你的。”
   
还真的不如被他爱上呢。那么好一个男人。我问他:“你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指指自己的下体:“这里。”
   
非常下半身式的坦率。我喜欢上他的优点,笨拙地练习口交。有个早上,八点钟就得赶回学校上必修课,他却一定要我完成了口交作业再走,一个男人有兽性又有不容分说的气质时,是很美的。
   
我像高效率的白领那样赶在最后半分钟踏进教室。头晕目眩。

  大概半年后,他搬了家,我们才正式做爱。平均起来,也就每季度一次,君子之交淡如水。但他的优点启发了我对性爱的审美,并知道了男人的高下之分。
   
感谢XXX,在我固执于虚无缥缈的爱情时,拯救了我,分离了我的灵与肉。

  许久不见。去年秋天,他居然告诉我,他结婚了。最后一次,我倚着他肩膀,看着他从北京过来的朋友,又想到,会干点儿什么。
   
与XXX朋友的一夜情一夜之间就传到了XXX朋友的情人耳朵里。
   
她也是尤物啊。一南一北,我们通了一个多小时电话。她问我觉得她的情人怎么样?
   
“他的节奏感很好。”
   
“还有呢?”
   
“有爆发力。”
   
“还有呢?”
   
“嗯……”
   
“你不觉得他的很大吗?”
   
对啊,XXX朋友的优点比XXX的最大优点更大。大得与他的身材不成比例。

  几天前,无由地惦起北京一个小男孩来,想打电话问XXX朋友,打听小男孩的下落,手机有响却无人接听。又拨了XXX朋友情人的电话,哦,他们已成旧情。
   
XXX朋友不在北京了。他带着他的优点去了巴西。不禁唏嘘。
 
    2003-9-1 跟老妈叨电话

  神经松弛下来,就把老妈想起来。电话响了半天,外婆接。
   
“找我妈妈。”
   
“你是谁?”
   
“我找妈妈。”
   
“哦。”
   
八十二岁的老外婆真够糊涂。

  听到妈妈的声音了,“我在睡觉呢。”妈妈说。
   
“我也刚睡醒呢。”下午三点多。
   
“开始听到电话响,以为别处的电话,咱家的狗汪汪地叫了,才知道。”
   
“咱家的狗还活着啊。”
   
“活着啊,去年病了一场,没死,今年生了,下了三个崽,又换了一身毛,漂亮了。”
   
“咱家的猫呢。”
   
“也生了一堆,因为跟狗狗不合,成天把小猫叼到外面去,饿了又叼回来。”
   
嘿,我们家的猫猫狗狗还是那么可爱,我又给老妈讲我附近有只发廊里养的猫,染着红色黄色的毛,很发廊。

  老妈接着说:
   
“我买到一本你的杂志啦,原来邮局有,早该去买的,看到它就像看到你。”
   
“买的哪一期?”
   
“城市恐慌症。”
   
哈,老妈真幽默,我像“城市恐慌症”。
   
“那本太旧了,你再去买本新的。”
   
“但是我只看到你编辑的东西,没看到你的采访。”
   
“是啊,那期做了反战特刊,把我的采访冲了。”
   
“但是我看到‘情况’里面有像你写的东西。”
   
不会吧,老妈看出我写的性专栏了?
   
“哪个像?”
   
“就是写信给黄爱东西,说你有不同来源的性伙伴的那个。”
   
“哦,那个不是我写的。”
   
“看着很像。”
   
谁让我是老妈下的蛋,赖也赖不掉。
   
“那我去当作家好不好?”
   
“你还是一边上班一边当作家吧,不然没素材了就没饭吃了。”
   
“我明年要出书了,但我肯定不会给你看。”
   
“我知道你会写什么,就是没穿衣服的,黄色的。”
   
“我写那个有天赋啊。”
   
“还不如去当公务员。”
   
“不行,多白痴啊。”
   
“随便你吧,对了,有人来说亲事,说他儿子在广州地震局,一个月有几千块。”
   
“靠,我就没几千块吗?”
   
“告诉你一声而已,当时我就替你谢绝了,她第二天早上居然又来一趟。”
   
“再来你就说我是写黄色小说的。”
   
“呵呵。”
   
“妈妈,你要好好的,我多半不会生个孩子给你抱啦。”
   
“是啊,你恐怕到三十六岁也不会嫁人的。”
   
“我现在才二十五岁呢。”
   
“是二十四岁。”
   
“是吗?”
   
“十二月才到二十五岁。”

  老妈真厉害,让我觉得自己还那么年轻。
   
“反正别指望我啦,我明年说不定去流浪呢。”
   
“你都五年没回家过年了,国庆节回来吧,就当是过年。”
   
“别跟我讨价还价啊,不然你又找不到我了。”
   
“好的,不说。”
   
老妈继续很懂事地唠叨别的。挂完电话,心里很温馨。

  老妈是个很特别的老妈,如果不是嫁给我爸,她肯定能当个作家。很小的时候,老妈每晚给我讲大侦探福尔摩斯的故事,再长大一点儿,我经常和老妈一人拿一本小说躺在床上看。字还没认全,老妈就让我写日记,要是她能看到木子美博客的日志,该多么激动啊。老妈从来都以我为骄傲,不管我小时候总是考第一名,还是现在过着淫乱生活,因为我是个与众不同的孩子,她是个与众不同的老妈。记得有天跟大麻男一起时,喝醉了,很伤心,清晨五点给老妈打电话,一遍又一遍地叫:
   
“妈妈,妈妈,妈妈……”
   
她在那头哭,我在这头哭。
   
我对她说:
   
“妈妈,你要好好活着,你要为我好好活着,我很害怕你忽然一天不在了。”

    2003-9-5 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拍照、折腾,完了三个女人一起抽烟,喝咖啡。就木子美博客出现的若干男人一番讨论后。NN提议:
   
“说一个我们都喜欢的男人吧!”
   
嗯,我们都认识又共同喜欢的男人,一时不好说。
   
话题游离了一会儿,NN冒出一句:
   
“你们觉得XX怎么样?”
   
啊,XX简直老少通杀,1981年生的MM,1978年生的我和50年代末生的NN,几乎同时拍板,一致通过。

  留着大胡子,喜欢穿黑衣,在大草原生活过,既漂泊又不漂浮,既沧桑又不苍老,既诗人又不贱人,既抒情又不滥情,既宽厚又憨厚……的XX。让人喜欢你毫无意淫味道,喜欢得发自内心,就像仰望星空。

  XX的声音是非常迷人的,像我们共同喜欢的诗人歌手Leonard Cohen的声音。大学时期,我曾几次在诗人聚会上见到XX,哪怕是在一堆年少轻狂的家伙中,哪怕XX的诗有那么点儿不合时宜了,他仍旧朗诵得深情而感人。是的,XX不像大舌头的云南于坚,不像口齿不清的广州浪子,也不像用尖叫发泄诗歌的我,XX的朗诵本身,就是诗。

  入行的第一年,因为想采访在美国的张辛欣,噔噔噔去找XX,见偶像真开心啊。XX细心地询问我的需要,又简单地谈了谈文化问题,我虽然浅薄却丝毫没有压力。XX的目光专注,富有穿透力,却因为带着关爱而不引人淫思,特别柏拉图式的情人感觉。对视……如沐春风地交谈……短短10分钟像一场Spa,舒服晒。

  之后,或在电梯,或在大门口,甚至一次在餐厅的隔离桌,见到XX,无言无语,只有心领神会的微笑,那种微笑表示他记得你,他明白你。跟很多男人打哈哈天气真好式的微笑,或者勾勾搭搭的暧昧式微笑都不同,笑出了一种境界。也是XX继声音、目光之后的第三大卖点。

  如此说下去,就会升华到人格魅力了。
   
所以当MM奇怪我居然对XX毫无恋父情结式的性想法时,我说:“XX像长辈。”一个丰富得让你忽略性功能的男人,一个沧桑得让你不忍心玷污的男人,长辈,是最言简意赅的爱称。

  从咖啡馆回来,卸完妆,洗完脸,打开电脑,想写博客日志,却敲不出一个字,原来键盘坏了,滚烫得像是烧了。于是用最感人的方法,用纸和笔写下“我们共同喜欢的男人”。
 
    2003-9-7 解放 

  早上,从架上找出两张碟:
   
1.拉尔斯冯特里厄的《白痴》;
   
2.荣获美国电影协会“最佳记录故事片”的《裸体漂流记》。
   
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两张碟。

  人的自我解放,总要受到社会观念的阻止,而被各种禁忌束缚的人,如果不能跨越自己的“奴性”,他永远不会有真正的自我。
   
当我写性专栏时,自认为“人性解放”的写作意义大于“身体写作”,人在性交中所流露的真实是日常交往中难以流露的。或者说,裸体、性交,是暴露人性的最有效方式。
   
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形,我会比要求爱情的普通女人了解到更真实的男人。

  比如一个恋袜癖男人,比如一个有同性恋阴影的男人,比如一个每天在聊天室“捕猎”的男人,比如一个外遇性阳痿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拍性爱录像的男人,比如一个喜欢SM的男人……他们都是正常的男人,有着光鲜的外表,正当的职业,甚至大多数有着固定的女朋友或老婆。在日常生活,没有人会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同。而与我交往时,他们会自觉地自由地显露自己的不同寻常,我也感动于这种无需压抑的真实。

  除了怪癖的男人,许多男人的“阴暗”心理也颇有意思。

  比如一个男人在女朋友从外地回来前的几小时与我酣畅淋漓,却害怕留下蛛丝马迹,他告诉我他有过四十多个女人,并在他的丽江岁月过着放荡生活,却在事发后紧张地纠正我:“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有四十多个女人,你让我在很多圈子抬不起头。”
   
比如一个男人干完一场拉上裤子便给老婆打电话:“刚才我在公车上太吵,所以没接你的电话。”他总在午后溜来做爱,在我的垃圾桶里留下过十几只装着精液的安全套,却可以在一帮人面前塑造无辜被害者形象。

  ……类似的情况太多了,已不是什么性层面的事,而是人性,或者说中国男人的道德悖论的事。我喜欢跟他们周旋,让他们害怕、讨厌、愤怒……因为他们总算有了真实的反应。
    当然,我在性专栏中所写的,已经是很人文主义或人道主义的东西,当各种限制各种压力纷沓而至,我越来越难继续我的写作愿望,也觉得这个专栏没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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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9-8 娱乐中心  

  昨夜,收到陌生短信:
   
“今天听说你在网上写了篇NB的东东,很多人的脸色都变了。”
   
打电话过去,居然是我的初夜情人。俩人兴奋极了。
   
“真厉害,传播到你们圈啦?”
   
“是啊,全世界都知道了。”
   
“我是你培养出来的女人啊,有成就感吧。”
   
“不是我培养的,你迟早会出名的。”
   
“采访的人还问我的第一个男人是谁呢,我说已经不重要了。”
   
“说得对。”
   
“赶紧贿赂我吧,不然我会把你的名字说出来的。”
   
“拿什么贿赂,我既没钱又没色。”
   
“对啊,你不行,好在我没损过你,被我损过的男人都深恶痛绝呢。”
   
“你跟XXX是不是……”
   
“不认识,倒是跟AM的一个老外在聚会上厮混过。”
   
“哦,那个小伙子,你活得真精彩,我恨不得自己变成女人,像你那样生活。”
   
“得了,你当男人也够风流成性的。”
   
“你在哪?”
   
“我在家,不敢出门了,怕遭人暗算,得罪了一大群男人啊,想当年得罪你一个已经很惨。”
   
“当年不算什么,我也是破罐子破摔,那些男人不是破罐子啊。”
   
“嗯,本来好好混的,现在被我搞得像‘严打’似的,很多人提心吊胆,不过也极富娱乐色彩。”
   
“你丫就是个娱乐中心。”
   
“谁向你八卦的?是不是XXX?”
   
“不是。”
   
“XXX以前喜欢向人传播是你伤害了我,我才变成这样。”
   
“哈哈。”
   
“谁要是在你面前谈起我,你就跟他说你是我的第一个。”
   
“说了也没人信啊!”
   
“说了至少让人半信半疑啊。”
   
……
   
……

    初夜情人像是专门来庆祝我的壮举,那么兴高采烈。
   
当年的什么“被男友抛弃的二十一岁堕胎女子”荡然无存。
   
他不是我的男友,从来不是,我们不过曾是非常好的游戏拍档。
   
我的成就再次证明了他当年的眼光。
   
他最狠的那句:“你违反游戏规则了,你爱上我了,所以你得出局。”
   
终生受用。
 
   
2003-9-9 比翼齐飞

    昨夜,初夜情人又来短信,原来事情败露,马上就有人看出“娱乐中心”的那个他是他,搞得他哭笑不得。
   
我又是打电话过去,谦虚地说:“我的确没写你的名字啊,也没留下太多线索,你不要骂我啊。”
   
他非但不骂我,还赞不绝口,兴奋之至说出了:
   
“我要跟你比翼齐飞,把我的一个个女人写出来!”
   
靠!我们就像一对发国难财的棺材铺夫妻啊。

  商量了一番在“遗情书”做招商广告,第一个拉来杜蕾斯,以及如果AM名字再次出现,可向它收取广告费等等事项,让“遗情书”朝着头号私人娱乐杂志的牛逼路上狂奔,日后再打造系列品牌,大展宏图……
   
但这鸟人关键时候还是不忘划清界线:
   
“我当年没有好好喜欢过你……就算好好喜欢过你,你还是会像今天一样出名!”
   
我也以牙还牙:
   
“虽然我跟很多男人有过一腿,但你那一腿最有力量!你以后可对MM们说:‘想像木子美那样成名吗,先跟我睡一觉!’”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自相残杀过,戕害过,绝交过,和好过,无痛无痒过……直到今时今日才恍然大悟,我和他的确是天生一对!
 
    2003-9-15 妇女解放运动

  知道自己很欠揍,还是冒险出席法国国际音乐节。

  六点到场,正好是XX及其乐队的演出,很多歌都听过了,形式也不新鲜,倚靠着舞台外的障栏看他的Fans狂叫,高潮时,矿泉水和可乐瓶子抛上了空,还有女人被扛在肩上,比较好玩。

  不过,好戏在后头。很快到与非门乐队了,我刚与女朋友碰上头,饥肠辘辘,吃了串她带的辣酱鱼丸,又有土豆泥吃,先喝口水吧。这时,绝对是防不胜防的一拳,咚,砸在我的胸口,我丫就倒在地上了,才看清楚来者是酷儿猫妈妈,她怒喝:“以后不许再写ZM!”哇,好酷,她把条纹衫在腰间打了结,露出肚脐眼,我挺没种地说:“我以后不写ZM了。”紧接着,酷儿猫爸爸也出现了,后面还跟着一串人,来势汹汹,我丫拔腿就逃,见人没追上来,喝几口水,返回原地。一边看与非门演出,一边看离我不远的酷儿猫妈妈High得又扭屁股,又举中指。嗯,把我打倒了就是英雄,如果打我能让她开心,那就打咯。

  我训斥女朋友:“说好了让你保护我,怎么一点儿举动都没有!”继而又说:“很想她再来打我,刚才不过瘾。”

  果然,酷儿猫妈妈跟我一样不过瘾,没多久又窜过来了,上次是右勾拳,这次是右手掌,曾经专业训练的她出手不凡,这一掌不是完全落在脸上,而是覆盖了从左脑勺到太阳穴到左脸颧骨的范围(后遗症比较严重,女朋友建议我这两天去验伤),我小小地震,但比上次进步的是,站稳了。她又是劈头盖脸地叫嚣:“这是给你的警告!你必须把写ZM的删掉,听见没有?!”嗯,典型的得寸进尺,把要求又提高了。我决定不听话了,很有种地看着她:“你继续打。”她也不听话了,不打了,而是换种威胁方式:“我们会告你的。”哦,我望了望一旁的酷儿猫爸爸:“我不会删的。”他丫恶狠狠地说:“改天找个人玩死你!”很熟悉的黑帮片台词。然后,他们,扬长而去。

  嗯,她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爱他爱得如此深沉,宁愿自己动手,也不愿坏了酷儿猫爸爸“不打女人”的规矩。

  打完第二次,酷儿猫妈妈更快乐了,回到兄弟姐妹当中,玩“人龙”,脸笑得像朵花。我也兴高采烈地逢人就说:“我被酷儿猫妈妈打了,打了两次。”北京来访谈我的记者应该兴奋,中秋夜看着我被驱逐,音乐节又遇上我被打,都是劲料,以至想知道如果我出现在XX面前,XX会是什么反应?那就试试咯。找人疏通了一下,到后台,XX传话:“不能见,人太多。”就在后台逗留的三分钟,两个男人做出要揍人的样子,其中一个刚伸手,我说了句:“别打我。”他马上转主题:“女孩XX最近还问起你呢。”真幽默。女孩XX是我们共同认识的清纯女孩,他说过,她喜欢我。

  靠!电子音乐就是让人有群殴情绪,等我靠拢到“大部队”里疯玩时,酷儿猫妈妈也累了,坐到边边上去。我没觉得要恨她,一个女人心里有气,发泄出来,是很自然的。她还让我学会一些打架逻辑,就像后来跟她的朋友响指说的:“被人打时不要逃,要勇敢一点儿。”

  本以为风平浪静了,女朋友居然又说有个“80年代派对”的女孩胃疼,想让我安慰一下。一听就有诈,但她说那女孩是她好朋友的朋友,没事的,那就去咯。在一个高贵典雅的“帐篷”里,女孩郁郁坐着,我过去,她接见式地叫了声我的名字,捏了捏我的手,靠,马上就听见某派对男大叫另一派对男的名字,我拉起女朋友的手就跑:“陷阱啊,又有两个男人要揍我了。”跑到障栏外,保安不让再进场。隔着保安,我点烟、抽,看着某派对男恨恨的,要杀人般的眼神。心想:“还好,跑得快。”

  高潮迭起,惊心动魄的夜晚越来越接近我的“戏剧化”目标。音乐节也到了尾声,我和两个朋友离场,去消夜,又费舌了一番打人事件。无聊,我都成了我自己的谈资。
   
然而,最精彩的情节将近子夜才出现。有朋友打电话来说,XX的前女友,XXX的女朋友,以及一个不认识我的男人要帮我打架。荒谬吧,我已难分真假,于是选择息事宁人。
   
想像一下,如果,XX和XXX们的女朋友们分成两派,为我打架,那绝对是场史无前例的妇女解放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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